
[gallows] 用繩子絞死的一種刑罰
應處以絞刑的罪行
舊時刑罰的一種。對被判死刑的人用繩勒死或用絞架絞死。
絞刑是一種通過外力作用使受刑者窒息的死刑執行方式,其核心含義和分類可歸納如下:
絞刑指用繩索勒緊頸部緻死的刑罰,主要用于執行死刑()。根據執行方式不同分為兩類:
在不同地區有“問吊”“缳首死刑”“吊頸”等稱謂()。
需注意:現代法律實踐中,絞刑已逐漸被更人道的執行方式取代。如需更詳細法律條文,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關于故意殺人罪的量刑規定()。
《絞刑》一詞是指一種刑罰,即将犯人綁在絞刑架上,用繩子絞死的處決方式。
《絞刑》一詞的部首是“纟”(纟為紅絲帶),它代表了絲、紡織品的意義。筆畫有12畫。
《絞刑》這個詞最早出自于中國古代書籍,其文字形式源于先秦時期,流傳至今。而絞刑作為一種刑罰方式,也在古代各個文明社會均有使用。
《絞刑》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絞刑」。
古時候漢字中,《絞刑》可以寫作「絞刑」或「絞死」,而且在不同曆史時期以及不同地區還會有一些變種寫法。
1. 他因犯下嚴重罪行而被判處絞刑。
2. 絞刑是一種殘忍的死刑方式,已經在現代社會中被廢除。
絞刑官、絞刑犯、絞刑架、絞刑法、絞刑台
勒死、絞死、吊死
赦免、釋放、寬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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