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傳達命令。《儀禮·觐禮》:“侯氏升,西面立,大史述命。” 鄭玄 注:“讀王命書也。”《儀禮·少牢饋食禮》:“遂述命曰:‘假爾大筮有常,孝孫某,來日丁亥,用薦歲事於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饗。’” 鄭玄 注:“述,循也。重以主人辭告筮也。” 賈公彥 疏:“史既受主人命……遂述上主人之辭,謂之述命。”
"述命"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典籍用例兩個維度解析:
一、構詞溯源 "述"在《說文解字》中釋為"循也",本義為遵循并陳述前人之道;"命"在甲骨文中象令箭之形,《爾雅》訓為"使也",引申指天命、政令。二字組合形成動賓結構,意為"陳述天命"或"傳達命令"。
二、典籍釋義
三、現代延伸 在當代古漢語研究中,"述命"被界定為具有雙層語義場的特殊詞彙:既包含對客觀規律的闡述(述天之道),又涵蓋主觀意志的表達(述君之令)。這種語義特征常見于先秦至漢代的诏令文書與哲學著作中。
“述命”一詞的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來源和用法場景進行解讀:
根據《儀禮》及漢代學者鄭玄的注釋():
部分現代資料()将“述命”引申為下級彙報任務執行情況的行為,強調組織管理中的責任傳遞,如軍隊或職場中的任務複述與确認。但此用法缺乏權威典籍支撐,可能是特定領域的術語泛化。
有非權威來源()将該詞解釋為“預言命運”,但此釋義與古漢語文獻無直接關聯,可能源于對“命”字的多義性誤解(如将“命”理解為“命運”而非“命令”),建議謹慎采用。
建議在學術研究或古籍閱讀時,優先采用《儀禮》原始釋義;若在現代文本中遇到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是否為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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