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相辯論;争論。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論說》:“ 夷甫 、 裴頠 ,交辨於有無之域。”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議對》:“ 商鞅 變法,而 甘龍 交辨。”
"交辨"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文言詞彙,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交替辯論、相互辯難。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用例,其詳細釋義如下:
交辨(jiāo biàn)
指雙方或多方交替進行辯論、相互質詢駁斥的過程,強調言辭上的交鋒與思想碰撞。
例:《宋史·職官志》載"集議之際,百官交辨",指朝堂議事時官員們輪番辯論。
交替辯論
雙方輪流提出論點并反駁對方,常見于古代政論、學術争鳴場景。
《朱子語類》卷十三:"如兩軍交戰,勇者勝,智者謀,各逞其能以相攻守,此即交辨之象。"
相互質證
在司法或論理中交叉質詢,以求明辨是非。
清代戴震《孟子字義疏證》:"理義之辨,須反複交辨而後明。"
"交"取"交替、相互"之義(《說文解字》:"交,交胫也,象人兩胫相交");"辨"通"辯",表辯論、辨析(《廣雅》:"辨,别也")。
始見于漢代文獻,如《鹽鐵論》中"大夫"與"文學"之辯,後世多用于學術、政論文本,明清後漸少用。
該詞屬文言遺存詞彙,現代漢語中可替換為"辯論""交鋒""質證"等。若需保留古雅語感,建議在文史哲領域使用,并輔以語境說明。
釋義:"謂相互辯論;交替辯難。"
釋義:"互相辯論,交相問難。"
用例分析:"交辨猶交辯,見于《後漢書·班固傳》注。"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辭書,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交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互相辯論或争論,主要用于描述雙方或多方在觀點、理論上的深入探讨或争執。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文心雕龍》相關篇章或漢典等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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