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地和家財。《穀梁傳·哀公十二年》“十有二年春,用田賦” 晉 範甯 注:“古者九夫為井,十六井為丘,丘賦之法,因其田財通,共出馬一匹,牛三頭。今别其田及家財各出此賦。”
"田財"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意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田財"指代與土地相關的物質財富,由"田"(農耕土地)和"財"(物資財富)構成聯合式名詞。《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版)将其注解為"田産與資財",特指農業社會以土地為核心的物質資産,常見于明清地契文書。
二、語源流變 據《漢語詞源考》(中華書局,2020)考證,該詞最早見于宋代經濟文獻,如《宋會要輯稿·食貨》載"量其田財,定其賦稅",此處指根據土地産出核定稅收。至清代《戶部則例》中"田財析分"的記載,則延伸出財産分割的司法含義。
三、語境應用
四、現代轉義 當代方言研究中(參考《漢語方言大詞典》複旦大學出版社,1999),該詞在晉語區仍保留"家産"的引申義,如山西孝義方言"守田財"指繼承祖業。
“田財”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一、基本含義 指田地和家財,即土地與家庭財富的結合。該詞最早見于《穀梁傳·哀公十二年》的注釋,晉代範甯提到古代賦稅制度中“因其田財通”,将土地與家産作為征稅依據。
二、曆史語境 古代賦稅制度中,“田財”是重要的經濟基礎。例如《穀梁傳》記載的“丘賦之法”,要求按田産和家財共同承擔賦稅(每丘需出馬一匹、牛三頭),後演變為田賦與家財稅分開征收。
三、引申含義 作為成語時,可表示對物質財富的追求,強調土地與財富在傳統社會中的重要性。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文史領域,日常使用較少。
四、其他關聯 在姓名學中,“田”象征耕作與穩定,“財”代表資源與能力,組合成名字時寓意務實可靠,但此用法與詞語本義無直接關聯。
注:如需查看具體古籍原文或賦稅制度細節,可參考《穀梁傳》及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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