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剪滅。《宋書·申恬傳》:“ 任榛 亡命,屢犯邊民,軍出無功,宜因此翦撲。”《南史·陳紀上·武帝》:“ 寇 、 賈 、 樊 、 滕 ,浮 江 下瀨,一朝翦撲,無待甸師。”《資治通鑒·後周太祖廣順元年》:“ 劉崇 悉發其衆,挾胡騎而來,志吞 晉 絳 ,今氣衰力憊,狼狽而歸,不乘此翦撲,必為後患。”
"翦撲"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及權威辭書進行解釋。根據《漢語大詞典》等權威工具書的釋義,其核心含義如下:
字義解析與基本釋義:
核心含義: “翦撲”的核心意思是“剪除并撲滅”,即徹底消滅、根除。 它常用于描述軍事上殲滅敵人或消除重大禍患、邪惡勢力等語境,帶有較強的動作性和徹底性。
古籍用例(體現權威性): 該詞最著名的出處見于《左傳·隱公十一年》:
“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于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嶽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争乎?”君子謂:“鄭莊公于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雖然原文未直接出現“翦撲”二字,但後世常引用此典故中鄭莊公對待許國的策略(伐服舍之)來闡釋“翦撲”的反面——即并非一味地追求徹底消滅(翦撲),而是有所節制。這間接證明了“翦撲”一詞在古漢語語境中代表的是“徹底消滅”的軍事或政治行為。其含義在曆代注疏和辭書中得以明确界定。
引用參考來源:
“翦撲”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與軍事征伐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翦撲”意為剪滅、殲滅,特指通過武力徹底消滅敵人或叛亂勢力。其中“翦”通“剪”,表示鏟除;“撲”則指撲滅,合指以強力手段終結敵對力量。
如需進一步考證例句,建議查閱《宋書》《資治通鑒》等原始史料(參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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