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關重犯的牢房。因警衛較普通牢房嚴密,多在監獄深處,故稱。《儒林外史》第十九回:“縣尊叫差人回來,吩咐寄内號,同大盜在一處。”
(2).内部編號。《官場現形記》第五二回:“凡是‘劄’字,總有一個紅點,臨了一圈一鈎,名字上一點一鈎,還有後頭日子,都要用硃筆标過,方能算數。而且一翻過來,一定有内號戳記一個。”
(3).内號簿的省稱。舊時衙門登記上司公文、各房稿案及一應差票的簿子凡一式兩本,放在内衙的稱内號簿。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設内外號簿》:“凡上司公文、各房稿案與一應差票必先宅内掛號,放行用印,而後發該房,則内號較外號尤重矣。”參見“ 内簿 ”。
"内號"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演變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内號"由"内"(内部)與"號"(名稱、标記)構成,本義指内部使用的特殊标識系統。根據《古代官制辭典》(中華書局,2001)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宋代官制,特指官方檔案中對特殊案件或機密文書的分類編號系統,如《宋史·職官志》所述"刑部置内號簿,錄要案以備查"。
二、曆史沿革 在明清時期詞義發生擴展,據《明清司法術語考釋》(商務印書館,2015)考證,該時期"内號"演變為兩種含義:
三、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保留于以下領域:
“内號”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關押重犯的牢房
指古代監獄中警衛森嚴、位于深處的特殊牢房,專門用于關押重要犯人。例如《儒林外史》提到:“縣尊叫差人回來,吩咐寄内號,同大盜在一處。”。
内部編號或代號
在組織或團體内部使用的保密性編號,用于簡化溝通或保護機密信息。例如企業、軍隊等可能用數字、字母組合指代特定項目或人員。
内號簿的省稱
舊時衙門用于登記公文、案件及差票的簿冊,通常一式兩份,存放于内衙的稱為“内號簿”。清代《福惠全書》記載:“凡上司公文、各房稿案與一應差票必先宅内挂號……内號較外號尤重矣。”。
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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