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匠。《三國演義》第一○二回:“﹝ 孔明 ﹞令喚集隨軍匠作一千餘人,入 葫蘆谷 中,别造‘木牛’‘流馬’應用。”《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他平生有三恨:一恨天地,二恨爹娘,三恨雜色匠作。” 梁啟超 《變法通議·論變法不知本原之害》:“且有一興作,而一切工料,一切匠作,無不仰給之於彼,彼之士民得以養焉。”
指缺乏藝術特色的作品。 清 王夫之 《薑齋詩話》卷二:“詠物詩, 齊 、 梁 始有之。其标格高下,猶畫之有匠作,有士氣。”參見“ 匠氣 ”。
匠作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底蘊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工匠的制作技藝、工藝活動或相關制品。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演變與現代應用三個維度解析:
指掌握專門技藝的手工業者,如木匠、鐵匠。《說文解字》釋為“木工也”,後泛指各類技術工人。
意為制作、創造,《廣雅》注“作,造也”,強調生産行為。
結合二者,特指工匠的技藝操作、工藝過程或其成品。例如《漢語大詞典》定義為“工匠的制作活動或作品”。
古代文獻中,“匠作”常與官方手工業管理機構關聯:
當代語境下,“匠作”強調傳統工藝的技藝傳承與精神價值:
權威參考文獻:
(注:部分古籍文獻無直接電子鍊接,标注出版社信息供溯源;現代來源采用可驗證的權威機構網址。)
“匠作”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1. 指工匠或工匠群體
這一含義源自古代文獻,如《三國演義》提到“隨軍匠作”即指隨軍的工匠群體。梁啟超在《變法通議》中也用“匠作”代指手工業勞動者。現代用法中,可指木匠、鐵匠等手工藝人,例如“木匠作坊”即木工工作場所。
2. 指缺乏藝術特色的作品
該含義帶有貶義色彩,形容技術熟練但缺乏獨創性的創作。例如清代王夫之曾用此詞批評刻闆的作品,現代詞典也将其列為第二釋義。
補充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資料(如)将“匠作”解釋為“精巧的手工藝品”,但此用法較少見于權威文獻,可能屬于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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