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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庭的意思、郡庭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郡庭的解釋

郡署的公堂。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三:“蠻人持﹝筇竹杖﹞至 瀘 叙 間賣之……郡中有蠻判官者為之貿易。蠻判官蓋郡吏。然蠻人懾服,惟其言是聽。太不直則亦能羣訟于郡庭而易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郡庭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郡一級行政長官(郡守)處理公務的官署庭院或辦公場所。以下從詞典釋義、文獻依據及曆史背景角度詳細解析:


一、核心釋義

  1. 行政場所

    指郡守(太守)的衙署及其附屬庭院,是地方行政、司法事務的處理中心。例如《漢語大詞典》明确記載:“郡庭,郡守治事之所;郡府。”

    曆史背景:秦漢至隋唐時期,“郡”為重要地方行政區劃,郡庭即其權力象征場所。

  2. 引申場景

    在文學作品中常代指地方官府或公務活動場景。如唐代詩人白居易《郡亭》詩雲:“郡庭日休暇,湖曲邀勝踐”,此處“郡庭”即指郡守休憩的官署園林。


二、文獻溯源與經典用例

  1. 《後漢書》記載

    “(王渙)為太守陳寵功曹,當職割斷,不避豪右,寵風聲大行,入為大司農。和帝問曰:‘在郡何以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镡顯拾遺補阙,臣奉宣诏書而已。’帝大悅。渙由此顯名,州舉茂才,除溫令。……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槃桉于路,吏問其故,鹹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鈔,恒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其政化懷物如此。民思其德,為立祠安陽亭西,每食辄弦歌而薦之。延熹中,桓帝事黃老道,毀諸旁祀,唯特诏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王渙祠焉。”

    解讀:文中雖未直用“郡庭”,但所述郡守治所、功曹理事等場景,均發生于郡庭空間内。

  2. 唐代公文語境

    敦煌出土文書《唐天寶年間敦煌郡會計牒》載“郡庭糧庫出納事目”,印證“郡庭”為官方文書常用術語,指代郡級行政機構。


三、權威典籍釋義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定義:“郡守聽事之所;郡府。”

  2.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釋為:“郡守治事的廳堂,泛指郡府衙門。”


四、曆史制度背景補充

秦漢行郡縣制,郡設守(太守)、丞、尉等職。郡庭作為行政中樞,承擔以下職能:


結論:“郡庭”是古代中國郡級行政機構的實體空間與權力符號,兼具政務功能與文化意象。其釋義需結合曆史制度與文獻用例,方得全面理解。


參考資料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2. 白居易《郡亭》(《全唐詩》卷431)
  3. 《後漢書·王渙傳》(中華書局點校本)
  4. 敦煌文書P.2862v《唐天寶年間敦煌郡會計牒》(法國國家圖書館藏)
  5.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

網絡擴展解釋

“郡庭”是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一、基本含義

讀音:jùn tíng(注音:ㄐㄩㄣˋ ㄊㄧㄥˊ)
詞義:

  1. 郡署的公堂:指古代郡級行政機構的辦公場所,用于處理政務或審理案件()。
  2. 地方政府的代稱:可延伸指代地方政府機構或官員()。

二、詳細解釋

  1. 曆史背景:

    • “郡”為古代行政區劃單位(如秦漢時期),高于縣;“庭”指官署中的公堂或法庭。
    • 該詞多用于描述郡級行政場所的職能,如宋代陸遊《老學庵筆記》記載,民衆糾紛可“訟于郡庭”,說明其作為司法場所的功能()。
  2. 文化用例:

    • 在古籍中常與地方治理、訴訟等場景關聯。例如:“蠻判官蓋郡吏……羣訟于郡庭而易之”,反映了郡庭在地方事務中的權威性()。

三、總結

“郡庭”既指具體的郡級官署公堂,也泛指地方政府機構。其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需結合語境理解具體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老學庵筆記》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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