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匠人的戶籍。 明 王瓊 《雙溪雜記》:“北征之馬聚於馬房,營造之兵終歸匠籍。” 吳晗 《先元璋傳》第五章二:“在 明代 戶籍中,軍籍和民籍、匠籍是主要的戶口。”參見“ 匠戶 ”。
匠籍是中國古代戶籍制度中專指手工業者的特殊戶籍類别,具有世襲性、強制性和賦役捆綁的特點,其核心含義與曆史演變如下:
匠籍是官府将從事手工業生産的工匠編入的特殊戶籍,區别于民戶、軍戶等。匠戶需世代承襲職業,不得轉業,人身依附性強,需無償或低償為官府服役。例如《明史·食貨志》載:“匠戶二等:曰住坐,曰輪班”,明确其分類管理制度(來源:《明史》卷七十八)。
現代學者如王毓铨指出,匠籍是“封建勞役制的殘餘”(《明代的匠戶》),傅衣淩則強調其阻礙商品經濟的作用(《明清社會經濟史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古代工匠制度研究》專題亦系統梳理其演變(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曆史頻道)。
權威參考文獻:
- 《明史·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 韋慶遠:《中國曆代戶籍制度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古代工匠管理制度變遷考》,2020年專題。
- 《清史稿·世祖本紀》,中華書局點校本。
“匠籍”是中國古代戶籍制度中的一種特殊類别,主要用于管理手工業者。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匠籍是官府将從事手工業或工程建造的工匠家庭編入的特種戶籍。這類戶籍具有世襲性,匠戶需世代承擔官府指定的勞役或生産任務。
清代廢除匠籍制度,結束了持續約4個半世紀的強制匠戶服役體系。這一制度雖保障了官府手工業需求,但也限制了工匠的自主發展。
擴展說明:吳晗在《朱元璋傳》中指出,明代匠籍人口規模龐大,是支撐官方手工業的核心力量。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雙溪雜記》《新唐書·百官志》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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