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匠人的户籍。 明 王琼 《双溪杂记》:“北征之马聚於马房,营造之兵终归匠籍。” 吴晗 《先元璋传》第五章二:“在 明代 户籍中,军籍和民籍、匠籍是主要的户口。”参见“ 匠户 ”。
匠籍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专指手工业者的特殊户籍类别,具有世袭性、强制性和赋役捆绑的特点,其核心含义与历史演变如下:
匠籍是官府将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工匠编入的特殊户籍,区别于民户、军户等。匠户需世代承袭职业,不得转业,人身依附性强,需无偿或低偿为官府服役。例如《明史·食货志》载:“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明确其分类管理制度(来源:《明史》卷七十八)。
现代学者如王毓铨指出,匠籍是“封建劳役制的残余”(《明代的匠户》),傅衣凌则强调其阻碍商品经济的作用(《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古代工匠制度研究》专题亦系统梳理其演变(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历史频道)。
权威参考文献:
- 《明史·食货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 韦庆远:《中国历代户籍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古代工匠管理制度变迁考》,2020年专题。
- 《清史稿·世祖本纪》,中华书局点校本。
“匠籍”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的一种特殊类别,主要用于管理手工业者。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匠籍是官府将从事手工业或工程建造的工匠家庭编入的特种户籍。这类户籍具有世袭性,匠户需世代承担官府指定的劳役或生产任务。
清代废除匠籍制度,结束了持续约4个半世纪的强制匠户服役体系。这一制度虽保障了官府手工业需求,但也限制了工匠的自主发展。
扩展说明:吴晗在《朱元璋传》中指出,明代匠籍人口规模庞大,是支撑官方手工业的核心力量。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双溪杂记》《新唐书·百官志》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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