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戶分派的差役。 清 嚴有禧 《漱華隨筆·沉文昭》:“若無衣食之憂,戶役之擾,疾病之累,以奪其心,便是有福。”
戶役是中國古代戶籍管理制度與徭役制度相結合的特定賦役形式,其核心内涵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制度構成 "戶"指以家庭為單位的戶籍登記制度,源自周代"書社制度"。《明史·食貨志》載"戶役之制,以籍為定",表明戶籍是征發徭役的基礎單位。每戶需按丁口、資産等級承擔相應賦役,體現"以戶統丁"的治理邏輯。
二、役制特征 戶役包含正役、雜役兩大類别。正役指田賦、丁銀等法定賦稅,雜役涵蓋地方衙門的差遣勞役,如明代"均工夫"制規定"田一頃出丁夫一人"。清代攤丁入畝後,逐步實現"丁歸于地"的賦役合并。
三、曆史演變 該制度萌芽于秦漢"傅籍"制,唐代租庸調制确立"以人丁為本"的原則,至明代黃冊制度達到頂峰。據《大明會典》記載,洪武十四年(1381年)全國編制黃冊,實行"十年更造"制度,詳細登記戶等、丁口、産業狀況作為征役依據。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2014版)、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曆史大辭典》(2000年版)等權威辭書,核心制度引證源自《明史》《大明會典》等原始文獻。
“戶役”是漢語詞彙,指按戶分派的差役,常見于古代賦役制度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戶役即根據戶籍制度,以家庭(戶)為單位攤派的勞役或賦稅任務。
曆史應用
主要流行于明清時期,是政府征調勞動力的方式之一。例如清代文獻提到“戶役之擾”,表明其對百姓生活的影響。
字 | 含義 | 示例 |
---|---|---|
戶 | 住戶、門第 | 戶籍、門當戶對 |
役 | 勞役、兵役 | 徭役、現役 |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賦役制度,可參考(滬江詞典)和(想聽網)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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