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鈔,花錢。《太平禦覽》卷九七五引 北齊 太上時童謠:“千錢買果園,中有芙蓉樹;破券不分明,蓮子隨他去。”《樂府詩集·雜歌謠辭五》引作“破家”。 唐 溫庭筠 《蘇小小歌》:“買蓮莫破券,買酒莫解金。酒裡春容抱離恨,水中蓮子懷芳心。”
“破券”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古漢語中的含義(主流解釋)
基本釋義
指“破鈔”或“花錢”,即花費錢財。該釋義源自古代文學作品,如唐代溫庭筠《蘇小小歌》中“買蓮莫破券,買酒莫解金”,強調消費行為。
出處與用法
二、現代可能的引申含義
部分資料(如、6)提到“票據損壞”的現代解釋,即因票面文字損毀導緻無法使用。例如電影票被水浸濕後失效。但需注意:
三、使用建議
在文學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破鈔、花費”的釋義;若涉及現代票據問題,建議明确上下文以避免歧義。
《破券》是一個常用詞彙,含義是指無效、失效的現金券或*********。當持有的券無法使用或到期後不能兌現,就可以稱為破券。
《破券》由部首“石”和“刀”組成,古時的寫法是“破”字的下方畫“刀”。
《破券》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商業交易中兌現時的一種情況。有些時候,由于各種原因,原本應該能夠兌現的券變得無效,就被稱為“破券”。
《破券》的繁體字為「破券」。
古代對于《破券》的字寫法會有些許不同,常見的寫法有類似「崩券」的變體。
1. 這張券已經過期了,成為了一張破券。
2. 商家發的*********沒法在其他店鋪使用,變成了一堆破券。
3. 就因為承兌行破産了,這些支票都成了破券。
破舊、破碎、破産、破敗、券商、券商資格、代金券、折扣券。
失效券、無效券、過期券。
有效券、可兌現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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