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訓诂用語,謂字的本義。 清 曾國藩 《與朱仲我書》:“凡古今文字,何字不有虛實兩用?如‘履’字以實用者為本訓,而《羽獵賦》之‘履般首’則虛用矣。”
由于專業詞典中暫未收錄"本訓"作為獨立詞條,其含義需結合漢字學與訓诂學知識進行拆解分析。以下是基于漢語構詞規律和學術研究的解釋:
"本"的核心含義
指事物的根源或主體,《說文解字》釋為"木下曰本",引申為根本、本質。在訓诂學中,"本義"指漢字造字時的原始意義(如"木"的本義為樹木)。
"訓"的學術定義
意為解釋詞義,《爾雅》即以"訓"為注解方法。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強調:"訓者,說教也",特指用通俗語言闡釋古籍字詞。
複合詞"本訓"的推定
結合構詞法,"本訓"應指對字詞本源意義的訓釋,即通過考據字形、文獻追溯漢字最初含義的過程。例如對"自"字的本訓需回歸甲骨文"鼻"的象形本義(來源:《古文字學導論》)。
清代王念孫《廣雅疏證》通過音韻、字形互證考求本義,如釋"理"字時聯繫玉的紋理(來源:中華書局《訓诂學方法論》)。
本訓聚焦原始義,區别于漢字運用中衍生的引申義(如"網"從漁網轉指互聯網)或假借義(如"而"假借為連詞)。
漢字本義研究的奠基著作,确立"據形說義"原則。
系統闡釋本義考據方法,強調形音義綜合考證。
通過古文字材料辨析本義,如"行"字甲骨文本義為道路。
注:因"本訓"屬專業術語,普通詞典未單列詞條,建議結合訓诂學專著深化理解。
“本訓”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在傳統文字學(訓诂學)中,“本訓”指漢字的本義。清代學者曾國藩在《與朱仲我書》中舉例說明:如“履”字的本義是實用性的「穿鞋」,但在《羽獵賦》中“履般首”則是虛用為「踏過」之意。這種用法強調通過考據還原文字原始含義。
作為成語使用時(發音běn xùn),其含義演變為:
需注意:訓诂學定義具有學術權威性,而成語用法主要見于現代教育語境,二者應根據上下文區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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