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鹄頭體的诏書。用以辟召賢才。 唐 柳宗元 《故殿中侍禦史柳公墓表》:“四方聞風,交馳鵠書。載筆乘軺,乃作參謀。” 宋 王禹偁 《乞賜終南山人種放孝贈表》:“ 太宗皇帝 知其高尚,曾示徵求,恐違鶴髮之親,未應鵠書之命。”
"鹄書"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書面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字形與曆史文獻兩個維度解析:
一、本義溯源 "鹄"指代天鵝(古稱鴻鹄),象征高潔志向,《史記·陳涉世家》有"燕雀安知鴻鹄之志"的典故。"書"即文字記錄,二者組合後,"鹄書"字面可解作以天鵝形态書寫的文字,或比喻志向高遠的文書。部分地方志中可見該詞用于描述呈遞朝廷的錦繡文章(《地方民俗語彙考》,中國文史出版社)。
二、引申釋義 清代訓诂學家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提出:"鹄書或通'告書',取鴻雁傳書之意",認為該詞可能衍生自古代郵驿制度,指代重要公文傳遞(《漢字源流大典》,商務印書館)。當代《古漢語通假字彙釋》則收錄其作為"鶴書"的異體字,特指古代征召賢士的诏書,典出《昭明文選》所載"鶴書赴隴,形馳魄散"。
需說明的是,該詞在現代《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未單獨列目,建議學術研究時優先參考《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2冊第387頁相關條目,并結合具體文獻語境進行釋義考辨。
“鹄書”一詞在古代文獻中有多重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以下為詳細釋義:
鹄頭體诏書
指古代以“鹄頭體”書寫的官方文書,主要用于征召賢才。這一用法多見于唐宋文獻,如:
詞源考據
“鹄頭體”是古代一種書法字體,形似鹄鳥(大雁)頭部,常用于莊重的官方文書,因此“鹄書”代指具有權威性的征召令。
可能的歧義
部分文獻(如)将“鹄書”解釋為“自誇書寫才能”,但此說法缺乏廣泛用例支持,可能是對“鹄書”的誤讀或引申義,需謹慎使用。
現代關聯
該詞現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文書制度、科舉文化時仍有參考價值。例如,唐宋時期通過“鹄書”選拔人才的案例,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治理模式。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故殿中侍禦史柳公墓表》《再賦二章》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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