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火熾盛的地獄。喻極熱處。 郭沫若 《女神·西湖紀遊》:“哦!這清冷的晚風!火獄中的 上海 喲!我又棄你去了。” 郭沫若 《蘇聯紀行·六月十六日》:“因系高飛,頗覺寒冷,但等飛機一下地,頓如入了火獄。”
火獄是漢語詞彙中具有宗教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宗教概念溯源 “火獄”在佛教典籍中特指八熱地獄,即《長阿含經》所述以烈火灼燒罪魂的刑罰場所。伊斯蘭教《古蘭經》中,“火獄”(جهنم)指悖逆者死後受永恒火刑的歸宿,與“天堂”形成二元對立。
二、漢語語義解析 《漢語大詞典》将“火獄”拆解為“火”與“獄”的聯合結構:既指具象的火焰牢獄,也喻指極端痛苦的生存境遇。該詞常見于描述戰争慘狀或災難場景的文學作品中,如茅盾《子夜》中“整個城市變成火獄”的比喻用法。
三、跨文化符號特征 宗教學者湯用彤在《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指出,火獄概念融合了印度教業報思想與中國本土冥界觀念,形成具有懲戒、淨化雙重功能的文化符號。現代民俗研究顯示,該詞在民間信仰中仍保留着勸善止惡的道德警示作用。
“火獄”一詞具有宗教和文學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火獄是伊斯蘭教中罪孽靈魂在後世受懲罰的場所,阿拉伯語稱為“哲罕南”(Jahannam),與“天園”相對,屬于伊斯蘭六大信條之一。中國穆斯林多使用波斯語譯音“多災海”“朵子海”等稱呼。
其他名稱與描述
在《古蘭經》中,火獄還有多種别稱,如“賈黑姆”(Jahim)、“胡太邁”(Hutama)、“納爾”(Nar)等,均被描述為刑罰嚴酷、陰森恐怖之地,是拒不信仰真主或作惡者的永久歸宿。
字面意義
漢語中,“火獄”指烈火熾盛的地獄,後引申為“極熱處”或“極端痛苦的境地”。
文學引用
郭沫若在作品中多次用“火獄”比喻酷熱環境,如《女神·西湖紀遊》中形容上海為“火獄”,《蘇聯紀行》描述飛機落地後“頓如入了火獄”。
如需進一步了解伊斯蘭教相關術語,可參考權威宗教典籍或學術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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