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參加某種組織或從事某種活動的人。 明 葉憲祖 《鸾鎞記·挫權》:“小弟昨因送行醉酒,今日起遲,恐怕趕不上夥伴。”《兒女英雄傳》第五回:“那女子又復一笑説:‘隻有你説的還有個夥伴在後邊這句話倒是實話。’” 浩然 《豔陽天》第一一二章:“一會兒就找到了 蘭蘭 ,找到了 栓柱 ,找到一群小夥伴,就能捉到小鳥了。”
“夥伴”是漢語中表示共同參與活動或具有合作關系的人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軍事起源
該詞最早源于元魏時期(北魏)的軍事制度,軍人以十人為“火”,共用竈具炊食,因此同“火”的成員稱為“火伴”。後逐漸演變為“夥伴”或“夥伴”,指代同伴。
字形演變
“夥”本義為“多”,如《說文解字》中“齊謂多曰夥”,後與“夥”通用。現代漢語中,“夥伴”成為主流寫法,而“夥伴”多用于強調傳統或書面語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用例或語義演變,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及古典文獻。
夥伴(huǒ bàn)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搭檔、夥伴、同伴、合作的人。它是由兩個部首組成的,分别是“夂”和“半”,具有六個筆畫。
夥伴的繁體字為「夥伴」,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中,例如《論語·陽貨》中有“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裡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夥敦也。’”這句話。可見夥伴在古代就已經有了合作、夥伴的意思。
夥字的部首拆分為“夂”和“半”。“夂”是表示行走的意思,“半”是表示八分之一。“夥”表示兩個人合作搭伴行走的情景。夥字總共有六個筆畫。
在古代,夥字的書寫方式還有一種古文寫法,即「夥伴」。這種寫法用的較少,現代一般都使用簡化字「夥伴」。
1. 我們是最好的夥伴,無論在工作還是生活中都能相互幫助。
2. 他們是一對默契的夥伴,合作十分成功。
1. 夥伴關系
2. 合作夥伴
3. 夥伴招募
1. 伴侶
2. 同伴
3. 搭檔
孤單
單打獨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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