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天國的綱領性文件。1853年太平天國建都天京(今南京)後頒布。主要内容: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規定了農民平分土地的原則;在農村設立兵農合一的鄉官制度;廢除封建買賣婚姻。綱領主張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具有推翻封建土地制度的革命精神,但帶有濃厚的絕對平均主義的空想,實際上并沒有實行。
《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運動時期(1853年頒布)的核心綱領性文件,其名稱可拆解為以下漢語詞典角度的釋義:
天朝
指太平天國政權自稱的國號。“天”取“受命于天”之意,“朝”指王朝、朝廷,合稱彰顯其政權合法性源于天命,與清朝“清廷”相對立。
田畝
“田”指耕地,“畝”是土地面積單位(一畝約等于666.7平方米),合稱泛指土地,尤指用于農業生産的耕地資源。
制度
指系統的規章、法令或組織形式,用以規範社會運行和資源分配。
綜合釋義:
《天朝田畝制度》即太平天國政權制定的、以土地分配與管理為核心的社會經濟改革綱領。其核心目标是通過絕對平均主義原則,廢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引自太平天國官方文獻)。
核心内容與特點:
土地公有與平均分配
主張“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廢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土地收歸“天朝”所有。按人口(不分男女)和土地質量等級平均分配土地,“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确保人人有田可耕。
生活物資配給制
規定農産品除滿足家庭基本需求外,餘糧餘物均需上交“聖庫”(國家倉庫),再由聖庫統一分配生活必需品,實現“通天下皆一式”的平均消費。
社會組織軍事化
将農戶按太平軍編制(“兩”為單位,25家為一兩)組織起來,形成兵農合一、行政與生産相結合的社會結構,負責人(“兩司馬”)負責生産、分配、教育、司法等事務。
思想根源與曆史評價:
主要參考文獻來源:
《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于1853年定都天京(今南京)後頒布的綱領性文件,以土地制度為核心,旨在構建一個平等平均的社會體系。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土地分配原則
提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主張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将土地按産量分為九等,按人口平均分配。規定“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16歲以上者獲全份,15歲以下減半,并實行“好丑各一半”的分配方式。
社會理想
目标是建立“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強調一切財富歸“皇上帝”所有,推行“物物歸上主”的公有制原則。
配套制度
進步性
徹底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反映了農民對土地的強烈訴求,是中國古代農民戰争思想的最高峰。
局限性
盡管《天朝田畝制度》因空想性未能全面推行,但它動搖了清朝統治基礎,激發了後續反封建鬥争,成為近代農民運動的重要思想遺産。
(參考來源:綜合、3、7、12等權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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