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的靈魂和骸骨。《後漢書·陳龜傳》:“雖展鷹犬之用,頓斃 胡 虜之庭,魂骸不通,薦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荅萬分也。”
"魂骸"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學與古典文獻兩個維度解析:
一、字源構成 "魂"字從雲從鬼,《說文解字》釋為"陽氣也",本指人體内脫離形體獨立存在的精神體,如《楚辭·九章》"魂識路之營營"中的靈魂意象。"骸"字從骨亥聲,《莊子·齊物論》載"百骸九竅六藏",特指人的形體骨架,後引申為肉體凡軀的總稱。
二、複合詞義 該詞屬"靈肉二元"哲學觀的典型表達,常見于佛道典籍與古典文學作品,指代精神與形體的辯證統一。明代《性命圭旨》記載"魂骸相合則生,離散則滅",強調靈魂與肉身相互依存的生命觀。清代《閱微草堂筆記》中"魂骸相離,遊于墟墓",則描繪魂魄遊離肉身的超自然現象。
三、現代語義流變 在當代漢語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文學創作與哲學論述,如錢鐘書《管錐編》論及"魂骸之辨,實乃心物之争的具象化"。其語義外延已擴展至比喻事物本質與形式的相互關系。
參考文獻: 許慎. 說文解字(中華書局影印本) 莊子. 南華真經(道藏本) 尹真人. 性命圭旨(明萬曆刻本)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 錢鐘書. 管錐編(三聯書店全本)
“魂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為詳細解釋:
指死者的靈魂與骸骨,常見于古文或文學作品中,強調人死後精神與軀體的共存狀态。例如《後漢書·陳龜傳》中:“魂骸不通,薦享狐狸”,描述戰死者靈魂與屍骨無法歸鄉的悲涼場景。
組合後,“魂骸”既包含精神層面(魂),也涵蓋物質層面(骸),多用于表達對逝者的追思或描述生死議題。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哲學延伸,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相關文學評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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