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 代山國使者出行時所持的符節。《周禮·地官·掌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 鄭玄 注:“使節,使卿大夫聘於天子諸侯,行道所執之信也,土,平地也。山多虎,平地多人,澤多龍,以金為節鑄象焉。” 孫诒讓 正義引 江永 曰:“此即小行人之虎、人、龍節,列國之使,各用其虎、人、龍節,以為行道之信。觀其用虎節,知其自山國而來,人、龍亦然。”
(2).泛指符節。 唐 顔真卿 《贈僧皎然》詩:“龍池護清激,虎節到深邃。” 宋 王安石 《送郓州知府宋谏議》詩:“首路龍旗盛,提封虎節嚴。賜衣纏紫艾,衛甲綴朱綅。” 清 汪懋麟 《送舟次二兄冊封琉球》詩:“稽顙請封聖人喜,虎節特令儒臣持。”
虎節,漢語詞彙,讀作hǔ jié,是中國古代一種重要的信物憑證,具有特定的形制、用途和文化内涵。其詳細釋義如下:
核心釋義: 虎節指古代使者或将領所持的、形似虎形或以虎為飾的符節(信物)。它是君王或朝廷授予臣下代表其行使權力(尤其是軍事指揮權或外交使命)的憑證,用于調兵遣将、傳達命令、通關過卡或作為使節的身份證明。其功能類似于虎符,但形制上更接近于“節”(一種長杆狀的信物)。《周禮·地官·掌節》明确記載了“邦國用節”的制度,其中“山國用虎節”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表明虎節是特定情況下行使國家權力的法定憑證。
形制特征:
功能與用途:
曆史演變與文化象征: 虎節源于先秦時期的符節制度,是周禮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是實用的行政和軍事工具,更是王權和國家威嚴的象征。虎的形象在中國文化中代表勇武、力量和權威,因此虎節也承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象征着使命的神聖、權力的合法和執行的力度。其制度在後世雖有所演變(如被其他形式的符牌替代),但“虎節”一詞作為權力信物的代稱被保留在文獻和辭書中。《漢語大詞典》對“虎節”的釋義即強調其為“周代山國使者出行時所持的符節”,并引《周禮》為證,體現了其曆史淵源。 《辭源》也将其解釋為“古代使者所持的節,鑄虎形為符信”,同樣印證了其核心特征與功能。
虎節是中國古代一種刻有或鑄成虎形的符節信物,主要用于軍事調遣、外交使節的身份與權力憑證,以及特定行政事務。其形制以虎為飾,象征威猛與王權,源于周禮,是古代政治、軍事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權力授受的憑證化和儀式化。
“虎節”一詞有兩種主要含義,綜合搜索結果中的信息解釋如下:
曆史起源
虎節最初是周代山國使者使用的符節,作為出使時的憑證。《周禮·地官·掌節》記載:“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古人根據地理特征選擇符節形象,山區多虎,故以虎形符節象征山國使者的身份。
形制與用途
虎節以金屬鑄造,外形似虎,是使臣“行道所執之信”,即身份和使命的證明。後逐漸演變為泛指符節,如唐代顔真卿詩中的“虎節到深邃”,宋代王安石提到的“提封虎節嚴”,均以虎節代指官員的權柄或使命象征。
在雲南雙柏縣小麥地沖的彜族地區,“虎節”是農曆正月初八至十五的民俗活動,彜語稱“羅麻”。活動中,村民扮虎跳舞以驅邪祈福,與古代符節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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