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社會中,占有土地的封建主把土地租給農民耕種,收取地租。這是地主剝削農民的主要形式。 郭沫若 《奴隸制時代·奴隸制時代》:“這證明 秦 前的地主們已經充分懂得,用舊式奴隸制的集體耕種,奴隸們容易怠工,故已經采取了分佃的辦法了。”
由于當前漢語詞典類權威數據庫中未收錄“分佃”一詞,其可能為生僻曆史詞彙或地域性用語。據民國時期土地制度研究文獻記載,“分佃”指地主将土地分割後分别租給多個佃戶的租佃模式,屬于“分租制”的變體形态。該制度常見于20世紀初期中國南方農村,具有緩解佃農競争、均衡土地資源的特點(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農村經濟史研究》第3卷)。
需要注意的是,“分佃”在《現代漢語詞典》《辭海》《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中均無獨立詞條釋義。如需精準考據,建議查閱南京第二曆史檔案館藏《民國地政檔案》或《中國土地制度史》等專業文獻。當前網絡公開資源中暫未發現符合學術引用标準的數字化文獻源。
“分佃”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用于描述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分佃指封建社會中,地主将土地分割成若幹塊,分别租給農民耕種并收取地租的行為。這是地主剝削農民的主要形式。
曆史背景與作用
該制度源于中國古代農耕社會,通過分散土地給不同農戶,既避免集體耕種時奴隸怠工(如郭沫若提及秦代前地主已采用此法),又能更高效地控制農民勞動成果。
詞義結構
社會影響
分佃制度加劇了階級矛盾,成為封建社會地主階級維持經濟支配地位的核心手段,農民需繳納高額地租,長期處于被剝削狀态。
示例引用
郭沫若在《奴隸制時代》中分析:“秦前的地主們……已采取分佃辦法”,說明該制度在早期農業生産中的實際應用。
總結來看,“分佃”既是一個描述土地分配方式的術語,也反映了封建社會的生産關系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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