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兇殘如虎之酷吏。 唐 歐陽玭 《野人獻日賦》:“上或逼於狼政,下或臨於虎吏;汲汲為心,營營為意。” 魯迅 《南腔北調集·偶成》:“‘酷刑’的發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這是他們唯一的事業,而且也有工夫來考究。”
虎吏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虎”和“吏”組成,其核心含義指像老虎一樣兇殘暴虐的官吏,帶有強烈的貶義色彩。以下是詳細解析:
在漢語中,“虎”常比喻兇猛、殘暴、令人畏懼的特性。如《說文解字》釋虎為“山獸之君”,後引申為形容人的威勢或暴行。
“吏”指古代掌管文書、執行法令的官員(《說文解字》:“吏,治人者也”),後泛指基層官吏。
虎吏一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特指:
示例:
《漢書·酷吏傳》中記載的某些官吏“以鷹擊毛摯為治”,後人評其行徑如“虎吏”,殘害無辜。
虎吏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吏治腐敗的批判:
明确定義“虎吏”為“兇殘如虎的官吏”,引《後漢書》等史料佐證其用法。
收錄該詞條,強調其貶義屬性及曆史語境。
對“虎”“吏”的原始釋義提供字源依據。
參考文獻
“虎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詳細解釋:
虎吏指兇殘如虎的酷吏,常用來形容古代官吏殘暴不仁、濫用職權的行為。其中“虎”比喻官吏的兇狠殘暴,“吏”則指代基層官員或執法者。
唐代文獻
歐陽玭在《野人獻日賦》中寫道:“上或逼於狼政,下或臨於虎吏”,以“狼政”與“虎吏”并列,暗喻苛政與暴吏對百姓的雙重壓迫。
近代引用
魯迅在《南腔北調集·偶成》中提到:“‘酷刑’的發明和改良者,倒是虎吏和暴君”,進一步将“虎吏”與暴君關聯,批判其通過酷刑維護統治的行為。
通過上述分析可見,“虎吏”一詞集中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暴政的批判态度,其語義通過比喻和文獻引用得以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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