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貸款予人以取息。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青苗放錢,自昔有禁。”《元典章·聖政一·撫軍士》:“管軍官放錢,違例多要利息。”
(2).施舍錢財。 老舍 《駱駝祥子》十七:“但是粥廠停了鍋,放赈的停了米,行善的停止了放錢。”
放錢在現代漢語中具有兩層核心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指将貨币、現金等財物存放在特定位置或交由他人保管。
示例:
“他把積蓄放錢在保險櫃裡。”
“老人習慣放錢在枕頭底下。”
來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釋義“放”含“擱置”義項;《現代漢語大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收錄“放”的“安放”用法 。
指個人或機構以收取利息為目的,将資金借予他人使用的經濟行為,屬民間或非正式借貸範疇。
示例:
“舊時地主通過放錢盤剝農民。”
“民間放錢需謹慎防範風險。”
來源: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明确“放”可指“發放貸款”;《金融術語詞典》中國金融出版社,定義“放錢”為“非正規信貸活動” 。
語境 | 含義 | 典型用法 |
---|---|---|
日常生活 | 保管、存放現金 | 放錢入櫃/藏錢于某處 |
經濟行為 | 發放貸款、收取利息 | 民間放錢/高利放貸 |
注:現代金融體系中,“放貸”更常用以描述正規信貸行為,“放錢”多用于口語或曆史語境。建議資金管理優先選擇銀行等受監管機構,規避法律與財務風險。
“放錢”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指通過借貸方式将錢財借出,并收取利息。這一用法在古代文獻中較為常見,例如:
指無償給予他人錢財,帶有慈善或救濟性質。例如: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元典章》或蘇轼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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