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即惠文冠。 晉 傅鹹 《贈何劭王濟》詩:“金璫綴惠文,煌煌發令姿。” 唐 韓愈 《初南食贻元十八協律》詩:“鱟實如惠文,骨眼相負行。”
(2).為法冠“ 柱後惠文 ”的省稱,因以指代法禁。 宋 黃庭堅 《次韻子瞻送穆父》之一:“又觸惠文江海去,快帆誰與挽令回。”參見“ 惠文冠 ”。
從漢語詞典角度解析,“惠文”一詞在曆史語義中主要有兩層含義:
一、古代冠名 “惠文”指戰國時期趙惠文王所創的冠冕形制,後成為秦漢時期官員佩戴的禮冠。《漢語大詞典》記載:“惠文冠,趙惠文所制,秦滅趙,即用其君冠以賜近臣”。此冠以漆纚(一種塗漆的細紗)制作,兩側插貂尾為飾,象征官職等級。唐代司馬貞在《史記索隱》中提到其形制演變:“漢侍中冠,本趙惠文冠,以金珰飾首,前插貂尾為貴職”。
二、複合詞與人名用例
“惠文”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代古代冠飾
“惠文”即惠文冠,是古代執法官員佩戴的法冠,又稱“柱後惠文冠”。其形制以鐵為柱卷,象征執法威嚴。例如晉代傅鹹的詩句“金璫綴惠文”便指此冠飾。
引申為法律禁令
因惠文冠與執法相關,後以“惠文”代指法禁(法律禁令)。如宋代黃庭堅詩中“又觸惠文江海去”,即暗喻觸犯法律。
當“惠文”用于人名時,需拆分理解:
古籍中多與官職、法律關聯,如唐代韓愈詩句“鱟實如惠文”,以惠文冠比喻鱟的外形特征,側面反映古代文人對禮制的熟悉。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若涉及曆史文獻,通常指向冠飾或法禁;若用于姓名,則側重道德與文化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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