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衰敗;毀敗。 唐 白居易 《短歌行》之一:“人無根蒂時不駐,朱顔白日相隳頽。” 宋 歐陽修 《論盜賊事宜劄子》:“又見國家綱紀隳頽,法令寬弛,賞罰不立,善惡不分,體弱勢危,可憂可懼。”
2.消失;消沉。 宋 司馬光 《和景文議交絕句》:“邇來友義漸隳頽,直諒多聞貴不回。” 明 梁辰魚 《浣紗記·放歸》:“寡人據于蒺藜,入于幽谷,顔色憔悴,志氣隳頽。” 郭沫若 《塔·喀爾美蘿姑娘》:“我的性格已為她隳頹,我的靈肉已為她糜爛,我的事業已為她抛擲,我的家庭已為她離散了。”
隳頽(huī tuí)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隳”與“頽”二字組成,形容事物衰敗、坍塌或意志消沉的極端狀态。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本義指毀壞城牆或高台(《說文解字》:「隳,敗城阜曰隳」),引申為徹底破壞、崩毀。從字形看,“阜”(阝)部象征山陵,“隹”有墜落意,強調自上而下的坍塌過程 。
原指頭頸低垂(《說文》:「頽,秃貌」),後泛指傾倒、衰敗。“頁”部與人首相關,引申為精神萎靡或事物傾覆(參見《漢語大詞典》“頽”字條) 。
二字疊加後,“隳頽”強化了物理崩塌與精神潰敗的雙重含義。
權威辭書對其定義高度一緻:
“隳頽”釋義為① 毀壞坍倒;② 意志消沉。例證引《晉書·石苞傳》:“廟堂隳頽,王室如毀。”
釋作“傾覆敗壞”,側重描述建築或制度的徹底衰亡(如“城垣隳頽”) 。
強調動态過程,指“從高處崩落至徹底廢棄”,常見于描述城池、綱紀的崩潰(例:《舊唐書·僖宗紀》“綱紀隳頽”) 。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與文學作品,含強烈批判色彩:
如《資治通鑒》載“洛陽宮室隳頽”,指建築因戰亂損毀(參見中華書局點校本卷二百一十六) 。
朱熹《戊申封事》批評朝政:“人心隳頽,綱紀陵夷”,喻指道德秩序瓦解 。
王夫之《讀通鑒論》斥士風:“隳頽苟安,無複激昂之志”,強調士人鬥志喪失 。
(注:因古籍原版鍊接受限,來源标注采用通行權威出版物版本;現代詞典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線上版等官方平台。)
“隳頽”是一個較為罕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需要從單字拆分并結合古漢語用法來理解:
隳(huī)
本義為毀壞、崩毀,常見于古漢語。例如《過秦論》中“隳名城”即指毀壞城池。
頽(tuí,簡體作“頹”)
主要有三義:
組合含義:
“隳頽”可理解為毀壞衰敗的狀态,多用于描述事物或精神的崩塌與沒落,屬于文學化表達。例如:“山河隳頽,壯志消磨。”
注意: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可能為古語或特定文本中的生僻組合。若需更精準解釋,建議提供具體出處或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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