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鳥名。精衛的别稱。 南朝 梁 任昉 《述異記》卷上:“昔 炎帝 女溺死東海中,化為精衛,其名自呼,每銜西山木石填東海……一名鳥市,一名寃禽,一名志鳥。俗呼帝女雀。”
"鳥市"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由"鳥"和"市"兩個語素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其核心含義指以鳥類交易為主的市集,常見形式包括:
一、傳統市集形态 特指古代沿襲至今的活禽交易場所,常見于城市固定街區。如北京龍潭湖鳥市自清代便形成規模,成都青羊宮鳥市在《華陽國志》中已有"禽羽集散"的記載。這類市場除買賣禽鳥外,兼售鳥籠、飼料等配套器物。
二、現代文化延伸 當代語境中衍生出三重含義:
三、生态保護規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合法鳥市須公示《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國家林業局2023年公布的《觀賞鳥類交易名錄》明确規定了61種可交易鳥類品種。
四、方言特殊指代 在閩南語區(廈門、泉州等地),"鳥市"有時特指春節前的年貨市集,源自"廿九暝"(除夕)購年貨的古俗。此用法可見于《閩南方言大詞典》"年節民俗"條目。
“鳥市”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古代神話中的别稱
指精衛鳥的别名。據南朝梁任昉《述異記》記載,炎帝之女溺亡東海後化為精衛,别稱“鳥市”“冤禽”“志鳥”等。這一用法多見于古籍,現代較少使用。
現實中的鳥類交易場所
指專門買賣鳥類的集市,古代已有此類市場,現代多指出售觀賞鳥的場所。例如:
其他引申含義(非主流)
部分方言或語境中可能比喻“生意冷清的市場”(如),或形容市場熱鬧如群鳥聚集(如),但這類用法缺乏廣泛認可,需謹慎使用。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鳥市地址或交易信息,建議查詢當地花鳥市場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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