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人發笑;可笑。 清 梁紹壬 《兩般秋雨盦隨筆·世俗誕妄》:“又凡廟中司事之人,吾鄉名之曰廟鬼,所作所為,往往戲侮神聖。如 關帝 手中所執之扇末署款雲:‘ 雲長 二兄大人屬書。愚弟 諸葛亮 。’真堪發噱。”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一:“ 崇禎 學騎馬,兩人執轡,兩人捧鐙,兩人扶鞦,甫乘輒墜,乃責馬四十棍。如此舉動,豈不發噱。” ********* 《萍蹤寄語》四五:“在這次政潮中,有兩件小事頗堪發噱。” 郭沫若 《洪波曲》第五章二:“在今天看來,這消息是有點令人發噱的。”
發噱(fā xué)是現代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表現力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引人發笑”或“使人感到滑稽可笑”,多用于描述語言、行為或場景中自然流露的幽默感。該詞由“發”(表動作觸發)和“噱”(古指笑聲或滑稽動作)組合而成,整體傳遞出通過特定表現引發笑意的動态過程。
從語言結構分析,“發噱”屬于動賓式合成詞,在句子中常作謂語或定語,例如“他的表演令人發噱”“這段發噱的對話緩解了緊張氣氛”。其近義詞包括“逗趣”“诙諧”,但更強調笑點的突然性和自然性,與刻意搞笑形成語義區分。
在權威辭書中的釋義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第354頁,其中明确指出該詞“多用于方言,現逐漸進入普通話使用範疇”。《漢語大詞典》網絡版(引用自漢典網)則補充其語用特征:“常見于吳語區,現被文學創作吸收為表現市井幽默的特有詞彙”。該詞在現當代文學作品中高頻出現,例如王安憶小說中常用“發噱”刻畫市井人物的鮮活形象。
“發噱”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形容引人發笑或滑稽可笑的言行。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令人發笑或具有幽默感的事物,既可描述言行本身有趣,也可表示由此引發的發笑反應()。例如:“他誇張的表演令人發噱。”
方言背景
該詞常見于吳語方言(如蘇州話),意為“有趣、滑稽”。 例如蘇州話中會說“格樁事體真發噱”,即“這件事真有趣”。
古籍出處
最早見于清代文獻:
現代用法
既可作形容詞(如“發噱的場面”),也可作動詞(如“令人發噱”)。常見于描述語言幽默或行為滑稽的場景,例如相聲演員的表演、生活中的趣事等()。
例句參考: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用例或方言演變,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吳語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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