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清 時的官服。因其前胸及後背綴有用金線和彩絲繡成的補子,故稱。通常文官繡鳥,武官繡獸。各品補子紋樣,均有規定。如 明 洪武 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馬、伯用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黃鹂,九品鹌鹑;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其後補紋亦有所改易。 清 代規定,命婦受封,亦得用補服,補子各從其父之品以分等級。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用傅文忠》:“故特命晚間獨對,復賞給黃帶、四團龍補服、寶石頂、雙眼花翎以示尊寵。”《儒林外史》第二九回:“你做官到任,除了不打金鳳冠與我戴,不做大紅補服與我穿,我做太太的人,自己戴了一個紙鳳冠,不怕人笑也罷了,你還叫我去掉了是怎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後頭送出來的主人,卻是穿的棗紅寧綢箭衣,天青緞子外褂,褂上還綴着上品的錦鷄補服。” 秦牧 《長街燈語·逛東陵》:“那個文臣的補服上面,作為‘一品官’标志的仙鶴,就顯得十分清晰。”參閱《明史·輿服志三》、《清通典·禮四》。
(2). 明 清 時于品服之外,綴有隨時依景而制的補子的衣服。 阿英 《女兒節的故事》:“内廷宮嫔,舊例從初一起,就要衣鵲橋補服。”
補服,又稱“補子”,是中國古代官服的重要特征之一,指縫綴于官員袍服前胸後背處的方形紋飾,用以區分官員的品級。其形制、圖案均有嚴格規定,是封建等級制度在服飾上的直觀體現。
補服為方形織物,多采用刺繡或缂絲工藝制作,通常長寬約30厘米,以禽鳥圖案标識文官品級,以猛獸圖案标識武官品級。其核心功能是“辨等威,昭品秩”,通過視覺符號明确官員身份,如文官一品飾仙鶴,武官一品飾麒麟。這一制度始于唐代武則天時期的袍繡紋樣,至明清兩代形成完備體系(故宮博物院服飾研究)。
明代定制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正式确立補服制度,規定:
補子以深色暗花綢為底,用金線或彩絲繡制,早期前後均為完整方形(中國國家博物館館藏研究)。
清代演變
順治九年(1652年)仿明制修訂:
補服圖案蘊含傳統倫理觀念:
主要參考來源:
- 故宮博物院官網服飾專題(www.dpm.org.cn)
- 中國國家博物館《中國古代服飾文化展》說明(www.chnmuseum.cn)
- 《辭海》(第七版)"補服"詞條,上海辭書出版社
- 袁仄《中國衣經》服飾制度章節,上海人民出版社
“補服”是明清時期官員服飾的重要特征,其核心是通過“補子”圖案區分官職品級。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補服又稱“補褂”“外褂”,是明清官員的官服,因前胸及後背綴有方形或圓形的“補子”而得名。補子用金線、彩絲織繡而成,文官飾飛禽,武官飾猛獸,不同品級對應不同動物。
補子形制
品級對應紋樣
補服不僅用于官員,命婦(官員妻母)的補子品級隨夫,平民婚嫁時可穿八品補服。
補服制度體現了古代等級森嚴的官僚體系,通過服飾符號強化身份差異,是研究明清官制與社會文化的重要實物依據。
(如需查看具體品級對應的完整動物紋樣,可參考《明會典》等曆史文獻或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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