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明 清 時的官服。因其前胸及後背綴有用金線和彩絲繡成的補子,故稱。通常文官繡鳥,武官繡獸。各品補子紋樣,均有規定。如 明 洪武 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馬、伯用繡麒麟、白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品黃鹂,九品鹌鹑;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其後補紋亦有所改易。 清 代規定,命婦受封,亦得用補服,補子各從其父之品以分等級。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用傅文忠》:“故特命晚間獨對,復賞給黃帶、四團龍補服、寶石頂、雙眼花翎以示尊寵。”《儒林外史》第二九回:“你做官到任,除了不打金鳳冠與我戴,不做大紅補服與我穿,我做太太的人,自己戴了一個紙鳳冠,不怕人笑也罷了,你還叫我去掉了是怎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回:“後頭送出來的主人,卻是穿的棗紅寧綢箭衣,天青緞子外褂,褂上還綴着上品的錦鷄補服。” 秦牧 《長街燈語·逛東陵》:“那個文臣的補服上面,作為‘一品官’标志的仙鶴,就顯得十分清晰。”參閱《明史·輿服志三》、《清通典·禮四》。
(2). 明 清 時于品服之外,綴有隨時依景而制的補子的衣服。 阿英 《女兒節的故事》:“内廷宮嫔,舊例從初一起,就要衣鵲橋補服。”
“補服”是明清時期官員服飾的重要特征,其核心是通過“補子”圖案區分官職品級。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補服又稱“補褂”“外褂”,是明清官員的官服,因前胸及後背綴有方形或圓形的“補子”而得名。補子用金線、彩絲織繡而成,文官飾飛禽,武官飾猛獸,不同品級對應不同動物。
補子形制
品級對應紋樣
補服不僅用于官員,命婦(官員妻母)的補子品級隨夫,平民婚嫁時可穿八品補服。
補服制度體現了古代等級森嚴的官僚體系,通過服飾符號強化身份差異,是研究明清官制與社會文化的重要實物依據。
(如需查看具體品級對應的完整動物紋樣,可參考《明會典》等曆史文獻或權威來源。)
《補服》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補償、報酬或賠償。
《補服》的拆分部首是日,并且由9筆組成。
《補服》是由補(bǔ)和服(fú)兩個字組成的詞語,補意為彌補、補償,服意為尊重、服從。
《補服》的繁體字為「補服」。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補服》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大體上仍保持了現代字形的基本結構。
1. 他願意通過補服一些經濟損失來彌補他的過失。
2. 這份工作的補服是每個月的工資。
補償、賠償、補足、彌補等可以與《補服》作為同義詞進行替換。
補償、賠償、補足、賠不是、賠償、彌護等可以作為近義詞來使用。
違約、拒絕、不賠償、不補償等可以作為《補服》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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