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幌子。表明所賣東西的标志。 元 李壽卿 《度柳翠》楔子:“正是個風魔和尚,挑着這個,不知是甚麼東西,恰似個燒餅的晃子。”
幌子(huǎng·zi)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常用詞彙,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和《漢語大詞典》的釋義,其核心意義可分為以下兩方面:
本義:商業标識 指古代商鋪懸挂于門外的布幔、旗幟等标識物,用以招攬顧客或标明經營内容。例如酒肆懸挂酒旗,藥鋪懸挂葫蘆模型。這種實物标識是傳統商業文化的重要載體,《東京夢華錄》中記載宋代汴京商鋪“皆縛彩樓歡門,挂旗旆、珠簾”即為此類場景。
引申義:掩飾手段 在近現代語言發展中衍生出比喻用法,指掩蓋真實目的或行為的虛假借口。如《紅樓夢》第三十一回“借扇機帶雙敲”情節中,角色對話常以物事為幌子暗藏機鋒。現代漢語中多用于貶義語境,例如“打着慈善幌子斂財”等表述。
注:部分方言中存在“晃子”的寫法,屬“幌子”的異體字現象,但未收錄于規範性詞典。本文釋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及中華書局版《漢語大詞典》。
“晃子”是“幌子”的異體字或舊稱,主要含義如下:
指古代商家懸挂在店外的标志物,用于标識經營内容或商品類别。例如元代雜劇《度柳翠》中提到的“燒餅的晃子”,即指賣燒餅的招牌。
在口語或方言中,可比喻為表面借口或掩飾真實目的的假象。例如“被人當晃子利用”指被當作掩蓋真實意圖的工具。
現代規範寫法為“幌子”,“晃子”屬曆史或非正式用法,需根據語境判斷。例如正式場合或書面表達中應使用“幌子”。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度柳翠》等元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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