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黃鐘大呂 ”。
黃鐘,我國古代音樂十二律中六種陽律的第一律。大呂,十二律中六種陰律的第四律。常連用形容音樂或文辭莊嚴、正大、和諧和高妙。《列子·楊朱》:“黃鐘大呂不可從煩奏之舞。何則?其音疏也。”亦作“ 黃鐘大呂 ”。《陸象山語錄》卷下:“先生之文如黃鐘大呂,發達九地,真啟 洙 、 泗 、 鄒 、 魯 之秘,其可不傳耶?” 毛錡 《<雲帆集>後記》:“洞蕭牧笛,我們固然需要,但我們更需要黃鐘大呂。”
"黃鐘大呂"是漢語中形容音樂或文辭莊嚴宏亮的四字成語,其釋義可從音律學、文化内涵、語言應用三個維度解析:
一、本義溯源 "黃鐘"與"大呂"原指中國古代十二律呂的前兩個音階。《周禮·春官》記載:"黃鐘者,陽氣施種于黃泉",對應十一月律管長度九寸,屬陽律之首;"大呂"為十二月之律,管長八寸四分,屬陰呂之始。二者合稱代表音律體系的基準,如《漢語大詞典》所述:"黃鐘大呂,形容莊嚴宏大的音樂"(商務印書館,2021版)。
二、文化引申 在《禮記·樂記》中,"黃鐘大呂"被賦予禮樂教化的象征意義,引申為高雅正聲的代稱。如朱熹《詩集傳》注:"正聲感人,如黃鐘大呂"(中華書局,2011年)。現代漢語中該成語擴展至文學領域,錢鐘書在《談藝錄》中評蘇轼文章"有黃鐘大呂之韻",指其作品氣勢恢宏(三聯書店,2001年)。
三、語言應用 《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明确其語法功能:作主語、賓語、定語,多用于褒義語境。例如:"青銅編鐘奏響黃鐘大呂,再現先秦雅樂風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2019版)。在聲韻學層面,北京大學出版社《古代漢語通論》指出,該成語四字皆為合口呼,疊韻效果強化了莊嚴渾厚的聽覺意象(2018年修訂本)。
“黃鐘大呂”是一個漢語成語,常用于形容音樂或文辭的莊嚴、正大、高妙與和諧。以下是詳細解釋:
比喻音樂或文學作品氣勢恢宏、莊重典雅。例如:
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大司樂》:“乃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鄭玄注:“黃鐘為陽聲之首,大呂與之相合。”
該成語不僅體現古代音律體系,還承載着對藝術和文學崇高境界的追求,常用于強調作品的正統性和精神高度。
拜将封侯,拜相封侯白親半日薄流比谏畢了不丹常官讒豎創格爨星瘁貌大寳單絺釣射丁香頭放淫翻濤蕃殖襆頭改變勾甲浩亹黃串餅謊勢豢身賄雇翦髻竫人金花诰镌刻鈞谕愧忏闚欲良珠聊爾羅漢馬糊門外漢墨墨謀臣武将牟利彭窰前料渠碗儒史乳棗賽龍舟善堂善馭貪争天平地成通淵忘餐廢寝無明無夜霞閣相合日香積小提琴枲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