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黃鐘大呂 ”。
黃鐘,我國古代音樂十二律中六種陽律的第一律。大呂,十二律中六種陰律的第四律。常連用形容音樂或文辭莊嚴、正大、和諧和高妙。《列子·楊朱》:“黃鐘大呂不可從煩奏之舞。何則?其音疏也。”亦作“ 黃鐘大呂 ”。《陸象山語錄》卷下:“先生之文如黃鐘大呂,發達九地,真啟 洙 、 泗 、 鄒 、 魯 之秘,其可不傳耶?” 毛錡 《<雲帆集>後記》:“洞蕭牧笛,我們固然需要,但我們更需要黃鐘大呂。”
“黃鐘大呂”是一個漢語成語,常用于形容音樂或文辭的莊嚴、正大、高妙與和諧。以下是詳細解釋:
比喻音樂或文學作品氣勢恢宏、莊重典雅。例如:
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大司樂》:“乃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鄭玄注:“黃鐘為陽聲之首,大呂與之相合。”
該成語不僅體現古代音律體系,還承載着對藝術和文學崇高境界的追求,常用于強調作品的正統性和精神高度。
《黃鐘大呂》是指中國古代音樂理論中的一種音階,也是《五音調》中的一種。它的意思是黃鐘和大呂,是古代樂律中的兩個重要音調。
拆分部首和筆畫:
《黃鐘大呂》的拆分部首是「黃」(已劃),「鐘」(已劃),「大」(已劃),和「呂」(已劃)。根據漢字的結構和筆畫,「黃」有六畫,「鐘」有十二畫,「大」有三畫,「呂」有五畫。
來源:
《黃鐘大呂》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音樂理論。黃鐘和大呂分别指的是兩種不同音調、音階和調式。
繁體:
《黃鍾大呂》是《黃鐘大呂》的繁體寫法。
古時候漢字寫法:
在古代書法中,「黃」可以寫作「黃」,「鐘」可以寫作「鍾」,和「呂」可以寫作「呂」。
例句:
《黃鐘大呂》是中國傳統音樂中獨特的兩種音調,常被用于表達莊重和肅穆的氛圍。
組詞:
組詞可以有「鐘鼓之音」、「大樂隊」、「呂洞賓」等。
近義詞:
近義詞可以有「大正式」、「黃鐘畢慶」等。
反義詞:
反義詞可以有「商調角音」、「小律平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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