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講情調處。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詞訟》:“勾串匪人,多方吓詐,從中又為講處,央求問官圓融詳覆,似此良民受害更甚。”
“講處”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iǎng chǔ,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調解或協商來處理事務或糾紛。具體解釋如下:
調解與調和
指在矛盾或争端中,以講情、調方式尋求解決,強調居中調停的主動性。例如清代文獻《福惠全書·刑名·詞訟》中提到:“勾串匪人,多方吓詐,從中又為講處”,意為通過調解手段化解糾紛。
處理方式與态度
部分資料(如)将其引申為處理事務的态度,主張公正、公平的解決方式。但這一解釋較少見于權威文獻,更多是語境化的擴展。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引用或現代用法,可參考、5等來源。
講處是一個漢字詞語,是指對待、處理事情的方法和态度。
講處的部首是言,總筆畫數為11畫。
講處的形聲字形的來源是由“臣”和“言”組成。臣表示對上級的尊敬和服從,言表示言論和話語,合起來表示對待事情以言論的方式進行處理。
在繁體漢字中,講處的寫法為「講處」。
在古代漢字中,講處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我無法準确提供特定的古字寫法,沒有相關信息來支持這一部分。
1. 他對待這個問題的講處非常得當,解決了大家的困惑。
2. 老師在講課時總是講處得非常細緻,讓學生更好地理解。
議處、處分、處置、處世。
處理、處置、處分。
縱容、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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