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書。 清 袁枚 《新齊諧·汪二姑娘》:“ 紹興 吳某 ,行三,在 趙州 刺史署中主刑名,後又延一管書禀者,亦 吳 姓,行三, 蘇州 人。”
“書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指下級呈遞給上級的正式文書或書信,尤指禀報、陳情類的公文。以下從權威漢語詞典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指書寫、記錄,引申為文書、信件。《說文解字》釋:“書,箸也”,即用文字記述事物。
原指禀告、報告,特指下對上的陳述。《廣韻》注:“禀,供穀也”,後引申為“受命于上,報事于上”。
二者結合指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彙報或請命的正式公文,常見于古代官場文書體系(如明清時期的“禀帖”)。
屬上行公文,需遵循固定格式(如開頭寫“敬禀者”,結尾用“謹禀”),内容多涉及政務請示、民情陳訴等。
常見于官員向朝廷、下屬向上司、百姓向官府提交的正式文書(例:《紅樓夢》賈政向工部提交的“書禀”)。
功能近似于當代“請示報告”或“正式函件”,但更具禮儀性與等級色彩。
釋“書禀”為:“舊時指下屬對上級所呈的文書。”并引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莅任部》:“凡書禀,須親自拆看。”
強調其“禀白”之義,即通過書面形式向上陳述。
學者瞿同祖指出,清代“書禀”需加蓋官印,内容需簡潔明确,體現行政效率。
“禀帖”為“書禀”的近似形式,專指簡短呈文。如《儒林外史》第五回:“嚴貢生備了禀帖,差家人赴縣告狀。”
“書禀”是古代公文體系中典型的上行文書,承載信息傳遞與行政管理的雙重功能。其消亡反映了現代文書制度的簡化,但作為曆史語彙,仍具重要研究價值。
參考資料(依據原則精選權威來源):
“書禀”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ū bǐng,主要含義如下:
指文書,多用于古代官署或正式場合的書面文件。例如清代袁枚《新齊諧·汪二姑娘》中提到“管書禀者”,即指負責管理文書的人員。
清代文獻中常見該詞,如:
“紹興吳某……後又延一管書禀者,亦吳姓。”(《新齊諧·汪二姑娘》)
此處“書禀”指官府中處理的文書事務。
部分資料(如)提到“書禀”可引申為“天生的文學才能”,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語境判斷。
“書禀”是古代對文書的特定稱呼,多用于官方場景,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清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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