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聚在一起,同為任俠之事。 漢 王符 《潛夫論·浮侈》:“或以謀姦合任為業,或以遊敖博弈為事。” 汪繼培 箋:“本傳注:‘合任,謂相合為任俠也。’” 彭铎 校正:“‘合任’即‘會任’,謂并兼任俠也。”
“合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記載,綜合各權威來源可總結如下:
拼音:hé rèn
核心含義:指多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從事任俠(俠義)之事。
《潛夫論·浮侈》引用
東漢王符在書中提到“或以謀姦合任為業”,指出“合任”指多人聯合從事俠義活動。汪繼培注解為“相合為任俠”,彭铎進一步解釋“合任即會任,謂并兼任俠也”。
現代詞典補充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擴展解釋為“共同擔任職務或責任”,但此用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為引申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潛夫論》原文及漢代文史資料。
《合任》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多人共同擔任某個職務或職責。
《合任》由部首“口”和“任”組成,部首“口”表示與口相關的意義,而“任”表示接受、擔當的意義。
它的總筆畫數為6畫。
《合任》的來源比較難确認,但可以推測是由兩個相同或類似的職務或職責合并而來,讓多人共同擔當。
《合任》的繁體字為「合任」。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會有一定的變化,而《合任》的古時候寫法通常是由左邊的“口”寫成“囗”,整個字形看起來會稍微有所不同。
1. 他和我一起合任班長,我們要共同管理好班級的事務。
2. 擔任一個職務需要有能力,同時也需要合任人的配合。
合任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新的詞彙,例如:
1. 合任制:多人共同擔任特定職務或職責的制度。
2. 合任者:共同擔任某一職務或職責的人。
1. 合作:指多方人員共同努力、合作完成某項任務或達成某一目标。
2. 共同擔當:指多人共同承擔某一職務或職責。
單任:指隻有一個人擔任某一職務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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