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的意思、樂士的詳細解釋
樂士的解釋
喜愛賢士。 宋 陳岩肖 《庚溪詩話》卷下:“ 唐明皇 初好賢樂士,殊有帝王之志,遂緻 開元 之治。”
詞語分解
- 樂的解釋 樂 (樂) è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使人快樂的事情:取樂。逗樂。 對某事甘心情願:樂此不
- 士的解釋 士 ì 古代統治階級中次于卿大夫的一個階層:士族。士大夫。 舊時指讀書人:士子。士民。學士。 未婚的男子,泛指男子:士女。 對人的美稱:志士。烈士。女士。 軍銜的一級,在尉以下;亦泛指軍人;上士。士兵
專業解析
“樂士”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較為古典的用法,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不高,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和權威辭書進行解讀。主要包含以下核心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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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樂業之地(核心本義)
- 釋義: 指人民生活安定、富足快樂的土地或地域。這裡的“樂”取“快樂、安樂”之意,“士”指土地、地方。
- 例證與來源: 此義項是“樂士”最經典和常見的含義。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明确收錄此義項,釋義為“安樂的地方”。 古代文獻中亦常見,如《荀子·王霸》中提到“…是其所以不合也,湯武是也…故百裡之地,足以竭埶矣…故百裡之地,其等位爵服足以容天下之賢士矣;其官職事業足以容天下之能士矣;循其舊法,擇其善者而明用之,足以順服好利之人矣。賢士一焉,能士官焉,好利之人服焉,三者具而天下盡,無有是其外矣。故百裡之地足以竭埶矣;緻忠信,箸仁義,足以竭人矣。兩者合而天下取,諸侯後同者先危。《詩》曰:‘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一人之謂也。” 雖未直接出現“樂士”,但表達了治理理想地域(土地)使賢能之士和民衆各得其所、安居樂業的理念,與“樂士”的核心思想相通。後世常以“樂土”表達相同概念,而“樂士”亦可指代此類理想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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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社會狀态(引申義)
- 釋義: 由“安居樂業之地”引申,指政治清明、百姓生活幸福安康的理想社會狀态或國度。
- 例證與來源: 此義項是核心本義的自然延伸。在讨論古代政治理想或描繪理想社會圖景時,“樂士”可用來形容這種狀态。例如,在分析《詩經·魏風·碩鼠》中“逝将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時,學者常将“樂土”與“樂士”視為表達相似社會理想的詞彙。相關論述可參考古代文學研究或思想史研究的學術著作,如王運熙、顧易生主編的《中國文學批評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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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之士(罕見或特定用法)
- 釋義: 極少數情況下,“樂士”可能指代從事音樂的人士(“樂”指音樂,“士”指人)。但此用法非常罕見,并非主流含義。
- 說明: 此義項在現代權威通用辭書(如《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中通常未作為獨立詞條收錄。其出現多見于對古代個别文獻的特定解讀或非主流用法中,缺乏普遍性。
“樂士”一詞的核心含義是指人民生活安定、富足快樂的土地或地域,并由此引申指代理想的社會狀态。其“音樂之士”的用法極為罕見且非主流。理解該詞應主要依據權威辭書(如《漢語大詞典》)的釋義和古代經典文獻的語境。
網絡擴展解釋
“樂士”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一、核心詞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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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本義
最初指宮廷音樂家,後擴展為音樂領域傑出人才,涵蓋演奏者、作曲家、音樂教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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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含義
在文學或比喻中,可泛指其他領域有卓越才能的人,例如将科學家稱為“科技樂士”()。
二、其他語境用法
- 現代品牌名稱
- 多樂士:知名油漆品牌()。
- 樂士服飾:香港及東南亞的男士襯衫品牌()。
注:這類用法與原始詞義無關,屬同音異義。
三、使用場景
多用于曆史、音樂研究或文學創作中,日常口語較少使用。需注意結合上下文區分具體指向,避免與品牌名稱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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