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免去;除去。 唐 元稹 《授韓臯尚書左仆射制》:“罷去職勞,正名端揆,俾絶積薪之嘆,且明尚齒之心。” 宋 蘇轼 《謝南省主文啟·歐陽内翰》:“於是招來雄俊魁偉敦厚樸直之士,罷去浮巧輕媚叢錯采繡之文。”
(2).指免職。 宋 葉適 《辯兵部郎官朱元晦狀》:“ 淮 既罷去,陛下趣 熹 入對,用為郎官。”
罷去(bà qù)是漢語中的文言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免去職務;解除官職
指古代官吏被免除職位。此義項源于“罷”的本義“免除、解除”,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載:“窦太後大怒,乃罷逐趙绾、王臧等。”其中“罷”即指免官。該用法在曆代史書及官制文獻中常見,如《後漢書·王允傳》亦雲:“允懼,乃罷去黃門侍郎。”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第32頁;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卷一百七。
散去;離開
表示人群或事物的消散、離去。如宋代蘇轼《赤壁賦》中“客喜而笑,洗盞更酌。肴核既盡,杯盤狼藉。相與枕藉乎舟中,不知東方之既白”,雖未直用“罷去”,但“肴核既盡”後賓客散去之意相通。此義強調動作的終結與場景的收束。
來源:中華書局《漢語大詞典》(縮印本)第392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蘇轼文集校注》卷一。
現代使用提示:
“罷去”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多見于研究古代文獻或曆史語境。其核心語義仍保留在“罷免”“罷職”等複合詞中,而“散去”之意則被“解散”“離開”等替代。
權威參考文獻:
“罷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綜合權威詞典解釋如下:
免去/除去
指解除職務或撤銷某種狀态。例如宋徽宗曾“罷去應奉局”(),即撤銷該機構;蘇轼在《謝南省主文啟》中提及“罷去浮巧輕媚叢錯采繡之文”,指摒棄華而不實的文風。
停止/放棄
作為動詞短語使用時,表示終止某種行為或目标。如“罷去殘稿”指放棄未完成的文稿(),現代可用于描述放棄努力或計劃。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用于書面或曆史語境。例如:“他主動罷去職位”表示辭職;“罷去舊習”指革除不良習慣。
“罷去”兼具“解除職務”和“主動停止”雙重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文獻參考,可查閱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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