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官場中對地方長官的尊稱。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辭院》:“老公祖不知,他與 左良玉 相交最密,常有私書往來。”《儒林外史》第二六回:“ 季守備 道:‘老公祖這一番考試,至公至明,合府無人不服。’” 夏衍 《秋瑾傳》序幕:“這案情關系太大,還請老公祖帶去訊辦,兄弟不敢。”
"老公祖"是明清時期對地方官員的尊稱,屬于古代官場禮儀稱謂體系。該詞由"老"字表敬重,"公"字示官位,"祖"字喻德高望重者,三字組合形成對地方父母官的特殊敬語。
一、詞源考據 該稱謂最早見于明代官場文書,《明史·職官志》記載地方屬官稱知府為"祖公",後逐漸演變為"老公祖"的固定用法。《漢語大詞典》第8卷第1124頁明确收錄該詞條,釋義為"明清時士紳對府以上官員的尊稱"。
二、使用規範
三、文化内涵 該稱謂折射出古代"父母官"治理理念,體現士紳階層與地方官員的特殊關系。據《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分析,這種拟親屬化的稱謂體系,旨在構建"官民一家"的政治倫理秩序。
四、現代流變 隨着科舉制度廢止,該詞逐漸退出日常使用,但在地方志、曆史文獻及傳統戲曲中仍有遺存。當代《漢語稱謂大詞典》将其列為曆史文化詞彙,建議在涉及曆史文本解讀時注意語境轉換。
“老公祖”是明、清時期官場中對地方長官的尊稱,主要用于士紳或下級官員對知府及以上級别官員的敬稱。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與用法
“老公祖”由“公祖”演變而來,其中“公”表尊稱,“祖”含長輩或德高望重之意。該詞多用于正式場合或書面語,體現對地方官員的敬意,尤其在涉及公務或請求時使用。
曆史背景與文獻例證
相關稱謂與等級區分
“公祖”是士紳對知府以上官員的統稱,而“老公祖”“大公祖”等則用于地位更高者,如巡撫、總督等。此外,“公祖父母”一詞也偶見于文獻,但使用頻率較低。
現代語境中的消亡
隨着封建官制結束,這一稱謂逐漸退出日常使用,僅存于曆史文獻或文學作品中,作為特定時代背景的體現。
總結來看,“老公祖”是明清社會等級制度的語言産物,承載了當時官場禮儀與文化特征。如需更多例證,可參考《漢語詞典》及明清小說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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