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對南方某些少數民族的稱呼。 晉 張華 《博物志》卷二:“ 交州 夷名曰俚子。俚子弓長數尺。”
"俚子"一詞在漢語中有兩層核心含義:
一、古稱南方少數民族的蔑稱 該義項最早見于南朝《後漢書·南蠻傳》,指代古代嶺南地區的未開化族群。唐代李善注《文選》時引《魏書》雲:"俚子者,南夷别名也"。此用法帶有古代中原文化對南方族群的貶抑色彩,現代學術研究中已避免使用此稱謂,轉而采用"百越""駱越"等中性地名。
二、方言中的粗俗用語 在吳語方言區(今江浙滬部分地區),"俚子"作為詈語使用,特指行為卑劣、品行不端之人。清代《越諺》記載:"俚子,罵人賤稱"。現代方言調查顯示,該詞在蘇州、無錫等地仍有少量留存,但使用頻率已大幅降低。
構詞法角度分析,"俚"本義為俚俗、粗野,《說文解字》釋為"俚,聊也",清代段玉裁注:"謂鄙俗也"。後綴"子"在此并非表小稱,而是構成詈語的詞綴化用法,類似"豎子""獠子"等構詞方式。
權威參考資料:
“俚子”是古代對南方部分少數民族的稱呼,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俚子”一詞最早見于晉代文獻,如張華《博物志》卷二記載:“交州夷名曰俚子。俚子弓長數尺。”。其中“交州”為漢代至唐代的行政區域,大緻涵蓋今越南北部及中國兩廣部分地區。
曆史背景
語言與用法
以上信息綜合自多份文獻及詞典釋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博物志》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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