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途中設卡征稅。 宋 範成大 《吳船錄》卷下:“今徙州治於南岸, 鎖江 之名猶存,猶置鎖中流,但攔稅而已。”
攔稅(lán shuì)是古代中國針對商品流通環節征收的稅種,特指地方官吏或關卡在貨物運輸途中攔截商旅、強行征收的稅費。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指官府在非固定稅卡處(如交通要道、橋梁渡口)攔截過往商販,對運輸中的貨物征收額外稅費的行為。該稅種常見于宋、明時期,具有臨時性、強制性的特點,本質屬于商品過境稅的一種形式。
征收方式
官吏在官方稅場(如“場務”)之外的區域設卡,對未完成納稅的貨物進行二次攔截征稅。例如《宋史·食貨志》載:“商稅……凡州縣皆置務,關鎮或有焉,大則專置官監臨,小則令佐兼領……然無定制,吏攔稅苛取。”
▸ 典籍原文佐證:
“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有官須者十取其一,謂之‘抽稅’……行者赍貨,謂之‘過稅’,每千錢算二十;居者市鬻,謂之‘住稅’,每千錢算三十。” ——《宋史·食貨志·商稅》
非法性與弊端
因缺乏統一标準,地方官吏常借此盤剝商民,導緻“重複征稅”與“稅外苛斂”。宋代法令明令禁止非法攔稅,如《慶元條法事類》規定:“諸商販應稅貨物,須經稅務印稅單……非官路不得攔稅。”
“攔稅”長期被朝廷定性為違法征稅行為。其與合法“過稅”(商品流通稅)的關鍵區别在于:
權威參考來源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 詞條釋義:[攔稅] 指于途中攔截征稅。
查看來源(需訂閱訪問)
《宋史·食貨志》· 中華書局點校本
▸ 原文載宋代商稅制度及官吏攔稅亂象。
《慶元條法事類》·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影印本
▸ 卷三十六《商稅》載宋代禁止非法攔稅法令。
《中國財政通史·宋代卷》· 經濟科學出版社
▸ 第四章詳析攔稅與正規商稅體系差異。
“攔稅”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字面構成與基本含義
由“攔”(攔截、阻止)和“稅”(賦稅)組成,字面指在途中設卡征稅。這一用法最早見于宋代範成大《吳船錄》的記載,描述官府在交通要道(如江流)設置關卡收稅的行為。
曆史背景與具體應用
宋代文獻中,“攔稅”多指官方征稅行為。例如《吳船錄》提到“鎖江之名猶存……但攔稅而已”,說明當時在江中設鎖鍊攔截船隻征稅的史實。
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詞典(如)将其歸類為成語,并擴展出兩層含義:
權威性辨析
高權威來源側重其成語屬性,而其他資料(-6)更強調曆史具體行為。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指向,如古代文獻中多為征稅行為,現代可能用于比喻場景。
該詞核心含義為“設卡征稅”,曆史用例明确;現代可引申為抵制賦稅或阻止非法活動,但需根據上下文進一步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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