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貪求土地財貨而出征的軍隊。《文子·道德》:“用兵者五:有義兵,有應兵,有忿兵,有貪兵,有驕兵……利人土地欲人財貨謂之貪。”《漢書·魏相傳》:“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 唐 陳子昂 《薊丘覽古贈盧居士藏用·樂生》詩:“王道已淪昧, 戰國 競貪兵。”
“貪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指為貪求土地或財貨而出征的軍隊,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強調戰争動機的不正當性()。
唐代陳子昂在《薊丘覽古贈盧居士藏用·樂生》中寫道:“戰國競貪兵”,借古諷今批評因貪婪引發的征戰()。
現代語境中多用于文學或曆史評論,形容因私欲發動戰争的行為,例如:“霸權國家的貪兵之舉終将自食惡果”()。
如需更完整的古籍引用或現代用例,可參考漢典或《文子》《漢書》相關章節。
《貪兵》是指那些貪圖私利、利欲熏心,無視正義和法律的士兵或軍人。
《貪兵》這個詞的部首是貝字旁(貝部),總共7個筆畫。
《貪兵》一詞源于中文漢語。貪兵一詞首次出現于現代漢語詞彙中,用來形容那些軍人或士兵貪婪的行為。
《貪兵》的繁體字為「貪兵」。
古代漢字寫作「貪兵」,當時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字義相同。
1. 那個貪兵為了私利,放棄了他作為士兵的責任。
2. 這個國家不能容忍貪兵的存在,必須嚴懲不貸。
1. 貪婪:形容貪求物質的欲望過于強烈。
2. 兵士:指軍隊中的士兵。
3. 清白:指人沒有貪污受賄等不正當行為。
4. 正直:指态度誠實、行為合乎道德規範。
5. 腐敗:指在權力和金錢的誘惑下,人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從事不法行為。
1. 貪官:指************、貪污腐敗的官員。
2. 霸道:指以強權欺壓他人,不顧公平正義的行為。
正直、廉潔、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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