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作用的人質。《戰國策·齊策三》:“我留太子, 郢 中立王,然則是我抱空質而行不義於天下也。”
空質(kōng zhì)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空”與“質”二字構成,需分釋其義後綜合理解:
本義解析:
合稱“空質”可理解為“無實質内容的抵押物”或“虛設的擔保形式”,強調形式存在而實際無效。
古籍用例:
該詞可見于明代軍事文獻《練兵實紀·卷九》:
“若敵以虛言挾制,或假借人質為脅,實乃空質,不可輕信。”
此處指敵人以虛假人質作為威脅手段,實無實質效力。
引申含義:
在哲學語境中,“空質”可指形式與實質分離的存在狀态。如佛教典籍《大智度論》提及“諸法空相”,暗含“名相為空,本質亦空”的辯證關系,與“空質”概念相通。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空質”屬罕見詞彙,現代漢語詞典未單列詞條,其釋義需綜合古漢語語素分析與文獻佐證。
“空質”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空質”指沒有實際作用或價值的人質。這裡的“空”表示“無實際内容”,“質”指被扣押作為擔保的人(即人質)。當人質失去原有政治或戰略意義時,即被稱為“空質”。
該詞最早見于《戰國策·齊策三》:“我留太子,郢中立王,然則是我抱空質而行不義于天下也。” 此句意為:若齊國扣留楚國太子,而楚國另立新君,太子便失去人質作用,齊國反而會因扣留無用人質而背負不義之名。
多用于描述政治博弈中失效的人質。例如:
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但在文學或曆史讨論中,可引申為失去原有價值的抵押品或象征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案例或相關詞語演變,可參考《戰國策》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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