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罰。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 平叔 又請以糶鹽多少為刺史縣令殿最……如闕課利,依條科責者。”
“科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基本含義
“科責”指處罰,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唐代韓愈在《論變鹽法事宜狀》中提到“依條科責者”,即依據條例進行處罰。
語源與用法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意為責任分明、各司其職: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唐代韓愈原文或《漢典》等古籍釋義來源。
《科責》這個詞在漢語中可以作為名詞或動詞使用,代表着責任和職責。它指的是根據一定的規定或要求,對某項工作或任務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
《科責》這個詞的部首是“禾”,總共有8個筆畫。
《科責》這個詞源自于古代漢字,是由“禾”和“責”兩個字組成。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科責」。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常常有一些變化。《科責》這個詞在古時候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基本上仍然保持着“禾”和“責”兩個字的結構。
1. 作為一名公務員,他必須明确自己的科責,恪盡職守。
2. 這個項目的成功與否,是由所有人的共同科責決定的。
1. 科研責任
2. 教育責任
3. 業務責任
1. 務必
2. 使命
3. 責任
1. 逍遙
2. 解脫
3. 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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