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傳上古時,畫地為牢,用木頭雕成獄吏,作為刑威的象征。《漢書·路溫舒傳》:“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 顔師古 注:“畫獄,木吏,尚不入對,況真實乎!”《武王伐纣平話》卷中:“畫地為牢,刻木為吏;洽政恤民,囹圄皆空。”
“刻木為吏”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進行解釋:
指人們因畏懼獄吏的殘暴,即使面對木頭雕刻的假獄吏也不願與之相對。形容古代獄吏的兇惡可怖,令人避之不及。
成語折射出漢代司法體系的黑暗面。由于獄吏濫用職權、刑罰殘酷,百姓對其極度恐懼,甚至以“刻木”為象征表達抗拒心理。
這一成語通過誇張的比喻,揭示了古代獄吏的暴虐形象,并成為批判嚴刑峻法的文化符號。其出處和用法均體現了漢語成語的曆史深度與批判性内涵。
《刻木為吏》是一個成語,意為人們希望能夠把一個木頭雕刻成官吏的形象。這個成語比喻不考慮人的素質和能力,而隻關注外表形象的做法。
《刻木為吏》的拆分部首是「刀」和「口」,部首刀表示刀劍類的事物,部首口表示與口有關的事物。它的總筆畫數目為10。
這個成語來源于《孟子·盡心上》:“予不能為馬為牛﹔為鳥為虎﹔刻木為吏。”意思是孟子說他不能将馬變成牛,将鳥變成虎,也不能将木頭刻成官吏。
《刻木為吏》是這個成語的繁體字寫法。
在古時候,有些漢字的形狀和現代寫法不同。按照古代的寫法,《刻木為吏》應該寫作「刻木爲吏」。
他僅憑外貌和背景被任命為領導職位,真是刻木為吏。
組詞有:刻舟求劍、刻舟求劍、吏治、刀吏等。
近義詞有:重形制、偏重外表等。
反義詞有:重才幹、推崇實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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