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周 代距王城百裡謂之郊,三百裡謂之野。統稱“郊野”。《周禮·秋官·蠟氏》:“凡國之大祭祀,令州裡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兇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 唐 玄應 《一切經音義》卷二一:“郊野…… 鄭衆 曰:‘《司馬法》雲:王國百裡為郊,二百裡為州,三百裡為野。’”
(2).泛指城邑之外的地方。 漢 王符 《潛夫論·潛歎》:“及歡愛、苟媚、佞説、巧辨之惑君也,猶炫燿君目,變奪君心,便以好為丑,以鹿為馬;而況於郊野之賢、闕外之士,未嘗得見者乎?” 唐 韓愈 《舉馬摠自代狀》:“市井之間,盜賊未斷;郊野之外,疲瘵尚多。” 清 孫枝蔚 《秋邨》詩:“殘暑清郊野,農婦共安寧。” 王汶石 《大木匠》:“整整三十多天,哪裡也沒去過。郊野,在他的眼前,已經換了另一種裝束。”
(3).《周禮》指鄉遂大夫與公邑大夫的并稱。《周禮·夏官·大司馬》:“鄉遂載物,郊野載旐。” 鄭玄 注:“郊謂鄉遂之州長縣正以下也;野謂公邑大夫。” 賈公彥 疏:“‘鄉遂之州長縣正以下也’者,郊内有六鄉,州長已下;郊外有六遂,縣正已下,故知言郊有此二等人也。雲‘野謂公邑大夫’者……公邑皆有大夫治之。故《司馬法》雲:‘二百裡如州長,四百裡五百裡如縣正。’是公邑大夫也。”
“郊野”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曆史地理概念
周代将王城周圍區域劃分為“郊”與“野”:距王城百裡為郊,三百裡為野,合稱“郊野”。這一劃分體現了古代行政區劃制度,如《周禮》記載郊野涉及祭祀管理、官員職責等。
泛指城邑之外的區域
廣義上指城市外圍的鄉村或自然地帶,如漢代王符描述“郊野之賢”指遠離朝廷的人才,唐代韓愈提到“郊野之外”的民生狀況。現代用法中,多指城市周邊的空曠地帶或自然景觀。
《周禮》中的官職并稱
特指鄉遂大夫與公邑大夫的合稱,屬于古代職官分類的專有名詞,這一含義在現代使用較少。
成語用法
作為成語時,既表示具體的地理區域,也引申為“離開城市、親近自然”的行為,如“郊野踏青”。
補充說明:現代語境中,“郊野”常與“公園”“保護區”等搭配,例如“郊野公園”指城市周邊以自然景觀為主的休閑區域。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文獻例證,可參考《周禮》《潛夫論》等古籍原文。
郊野是指城市周邊的農村地區或自然環境較為原始的地方。它是指與城市相對的鄉村或遠離城市喧嚣的地方。
郊野的拆分部首是 "阝"(阜)和 "予",總共有11畫。其中,部首 "阝" 表示城牆,而 "予" 表示賦予。郊野就是位于城牆之外,賦予了自然風光的地方。
郊野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見于《詩經·小雅·鴻雁之什》中的一句詩:“野有蔓草,零露漙兮”。在古代文化中,郊野被視為與城市相對的自然之地。
在繁體中文中,郊野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同。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郊野并沒有獨立的字形。不過,古代文獻中可以通過詞組或短語來表達郊野的概念,例如 "郊外" 或 "野外"。
以下是一些帶有郊野的例句:
1. 他喜歡每個周末到郊野裡散步。
2. 孩子們在郊野裡奔跑嬉戲。
郊野的一些相關詞彙包括:
1. 近義詞:鄉村、農村、野外
2. 反義詞:城市、都市、市區
總結一下,郊野是指城市周邊的農村地區或自然環境較為原始的地方。它的拆分部首是 "阝"(阜)和 "予",總共有11畫。郊野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見于《詩經·小雅·鴻雁之什》。在繁體中文中,郊野的寫法與簡體中文相同。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郊野并沒有獨立的字形,但可以通過其他詞組來表達。例句包括 "他喜歡每個周末到郊野裡散步" 和 "孩子們在郊野裡奔跑嬉戲"。在詞彙方面,郊野的近義詞有鄉村、農村、野外,反義詞有城市、都市、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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