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禮年五十得扶杖,長者可入室而後脫鞋,故以“屨杖”為敬辭,用以稱老人。 明 唐順之 《與劉南坦尚書》:“回首故山,可為太息,不久圖返初服,奉侍屨杖,當有日也。”
屦杖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屦”(鞋子)和“杖”(手杖)組合而成,特指供老年人使用的鞋與拐杖,象征尊老禮制與社會關懷。以下從字義、文化内涵及典籍記載三方面詳解:
《說文解字》釋為“履也”,指用麻、葛等編織的鞋子。區别于“履”(皮革制鞋),"屦"多為平民或日常穿着,材質簡樸,貼合老年人舒適需求。
《說文》注:“持也”,即手杖。《禮記·曲禮上》載:“大夫七十而緻仕,賜之幾杖”,表明手杖是長者權威與受扶助的象征。
“屦杖”并稱,體現古代養老制度:
“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鄉,七十杖于國。” 屶杖作為年齡階層的标識,貫穿禮法。
“屦,拘也,所以拘足也。” 強調其保護功能,契合老者步履需求。
記載漢代“仲秋之月,授老者王杖,端以鸠飾”,配套賜屦,形成制度化養老保障。
“屦杖”不僅是生活用具,更是古代禮法尊老的物質載體,反映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倫理觀。其釋義需結合字源考據(《說文解字》)、禮制文獻(《禮記》)及曆史實踐(漢代養老令)綜合闡釋,方顯文化深度。
參考資料:
“屦杖”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禮儀文化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屦杖”拼音為jù zhàng,源自古代禮儀制度。按古禮規定,年滿五十歲的人可扶杖而行,且長者在進入室内時會脫鞋(“屦”即鞋子),因此該詞被用作對老人的敬稱。
古代以“五十”為重要年齡節點,《禮記》中記載“五十杖于家”,即允許在家族内扶杖,象征尊老。而“屦杖”結合了“脫鞋入室”的禮節,進一步體現對長者的尊重。
明代唐順之《與劉南坦尚書》中有:“奉侍屦杖,當有日也”,意為“将來定有機會侍奉您(老人)”,此處“屦杖”代指受敬重的長者。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禮儀或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禮記》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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