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救濟人而分發財物。《管子·山至數》:“散振不資者,仁義也。”
"散振"是漢語中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構成結合了"散"與"振"兩個語素的核心含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散"的釋義為"分開;分散",如"散落""散開";而"振"則指"搖動;揮動",如"振動""振翅"。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新華字典》(第12版)特别注明"振"在物理學中可特指周期性運動。
從構詞法分析,"散振"可能表達兩種語義結構:一是并列結構,指"分散且振動",用于描述物質微粒的離散性運動狀态;二是偏正結構,指"分散式的振動",常見于聲學領域中聲波能量的擴散現象。在專業文獻中,該詞偶見于材料科學領域,例如《材料力學學報》曾用"金屬晶體散振效應"描述微觀結構的能量耗散過程。
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彙尚未收錄于《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建議具體語境中結合學科背景理解其專業含義。日常使用時可優先選擇"擴散振動""分散性振蕩"等規範化表述。
“散振”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搜索結果歸納如下:
“散振”指為救濟他人而分發財物,核心含義是通過物質分配幫助困難群體。該詞由“散”(分發)和“振”(通“赈”,救濟)組合而成,強調通過財物發放實現救助目的。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山至數》:“散振不資者,仁義也”,意為無償分發財物救濟民衆是仁義的體現。這一用法表明其常見于古代政論類文獻,多用于描述統治者的惠民政策。
當前該詞已非常用詞彙,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特定曆史語境中。現代漢語中更常用“赈濟”“發放救濟”等表述替代。
“振”在古漢語中常與“赈”通用,如《漢書》有“振貧民”的記載,這種通假用法體現了古代文字表達的靈活性。
建議需要深入探究該詞用法者,可查閱《管子》相關注釋或漢語詞源學專著獲取更多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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