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存在。 魯迅 《熱風·題記》:“記得當時的《新青年》是正在四面受敵之中,我所對付的不過一小部分;其他大事,則本志具在,無須我多言。”如:事實具在,不容狡辯。
“具在”是現代漢語中的書面用語,其核心含義指“具體存在”或“完整留存”,強調事物以完整形态被記錄或保存。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和《漢語大詞典》的解釋,該詞可從以下三方面理解:
詞性特征
“具在”屬于動詞性短語,常見于公文、檔案或法律文書中,例如:“案件證據具在,可供核查”(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其結構強調動作的完成狀态,隱含客觀性與可追溯性。
語義延伸
在曆史文獻中,“具在”可引申為“詳盡記錄”,例如《清史稿》中“典章制度具在,後世可考”,指制度被完整記載(來源:《漢語大詞典》)。這一用法突顯事物通過文字形式實現永久留存。
現代應用
當代語境下,“具在”多用于強調事實或數據的明确性,如“實驗數據具在,結論無可争議”(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其功能側重于駁斥質疑,增強陳述的可信度。
“具在”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現代用法和文言文語境分别解釋:
指“全部存在”,常用于強調事物或事實的完整性、不可否認性。例如:
“具”在古漢語中有多義,需結合上下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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