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軍中執法官。《列子·說符》:“好兵者之 楚 ,以法幹 楚王 。王悅之,以為軍正。”《史記·司馬穰苴列傳》:“召軍正問曰:‘軍法期而後至者雲何?’對曰:‘當斬。’”《資治通鑒·晉穆帝永和三年》:“ 遐 為軍正将軍,帥步騎二萬拒之。” 胡三省 注:“古有軍正。《黃帝法》曰,正無屬将軍,将軍有罪以聞。蓋軍中執法者也。 張氏 遂以為将軍之號。”
“軍正”是中國古代軍事體系中的官職名稱,主要職責為軍中執法,具體解釋如下:
軍正是軍中執法官,負責執行軍事刑法,維護軍隊紀律。其名稱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并延續至漢代,是我國最早的專職軍事法官之一。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事件或不同朝代的軍正職能差異,可參考《史記·司馬穰苴列傳》《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
《軍正》是一個古漢語詞語,指的是軍隊中的正副職官員。在古代,軍隊中的正副官員由軍正負責管理。
《軍正》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和七個筆畫。
部首分别為:冖和正。
冖是一個獨立的漢字部首,意思是蓋在文字上面的虛漢字。正是一個獨立的漢字,意思是公正、端正。
《軍正》一詞最早出現于先秦時期的《周禮》中,用來指代軍隊中的指揮官。
《軍正》的繁體字為「軍正」。
在古代,「軍正」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常見的寫法是「軍正」,「軍」的形狀更加像車輛的輪子,而「正」的筆畫則比較簡化。
1. 軍營中的軍正是軍隊中的重要職務。
2. 這位軍正管理得非常嚴格,軍紀得到了有效的維護。
3. 軍正的指揮決策将直接影響戰局的發展。
軍戶、正直、軍事、正旦
統領、将領、軍官
屬下、士兵、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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