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囤積財物。《漢書·酷吏傳·張湯》:“﹝ 信 ﹞居物緻富,與 湯 分之。” 顔師古 注引 服虔 曰:“居,謂儲也。”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褚生》:“ 陳 父固肆賈,居物緻富, 陳輒 竊父金,代 褚 遺師。”
(2).謂憑據外物。《弘明集·正誣論》:“正曰:‘難者得無隱心而居物,不然,何言之逆乎?’”
“居物”一詞在古漢語中有兩層核心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囤積財物
憑據外物(引申為依賴外部條件)
補充說明:單字“居”的本義為“居住”,但在複合詞中常有引申義,如:
該詞現代已不常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特定語境的曆史分析中。如需深入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建議結合上下文及《漢書》《弘明集》等原始文獻考察。
《居物》是一個漢字詞彙,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居”和“物”。其中,“居”字是“宀”(寶蓋頭)部,表示房屋,“物”字是“牛”(牛頭)部,表示動植物的總稱。
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漢字“居物”的總筆畫數為9畫。其中,字形結構如下:
居:宀(3畫)+ 句(2畫)+ 譏(3畫)= 8畫
物:牜(4畫)+ 天(4畫)+ 一(1畫)= 9畫
《居物》一詞來源于《詩經·周南·衛風·淇奧》中的詩句:“采葑采菲,無以下家具居。” 這句詩表達了文人采摘植物,沒有豐盈的居住家具,仍能快樂生活的意境。
在繁體字中,“居物”保持了和簡體字一樣的寫法,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漢字“居物”的寫法有所變化。例如,在戰國時期,屋字多寫作“宀+句”;而物字的形狀也有所變化,在金文和戰國秦石刻中,物字的右邊尾巴是上半部分環繞下半部分。
例句:
1. 他家居物齊全,生活得很舒適。
2. 這個房子的居物陳設非常典雅,給人一種溫馨的感覺。
組詞:
1. 居所:指居住的地方或房屋。
2. 居民:指在某一地區或單位居住的人群。
3. 無物:指沒有任何實質的東西。
近義詞:
1. 家居:指家庭裡的一些居住用具、家私等。
2. 居家:指安居在家中。
反義詞:
1. 居無定所:形容沒有固定住所。
2. 有物:指有具體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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