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讯议断(狱案)。《宋史·职官志五》:“﹝大理寺﹞ 元丰 官制行,置卿一人……卿掌折狱、详刑、鞫讞之事。” 清 沉德潜 《百一诗》之一:“鞫讞恣挞辱,需索空鸡豚。”
“鞫谳”是一个古代司法术语,由“鞫”和“谳”两字组成,分别代表不同的法律程序:
鞫(jū)
指审讯、查问案情的过程。《说文解字》释为“穷理罪人”,即彻底追究犯罪事实。例如在宋代司法中,“鞫司”负责审讯犯人、收集证据。
谳(yàn)
指审议定罪、判定刑罚。《汉书·刑法志》提到疑难案件需“谨谳之”,即谨慎议罪。宋代“谳司”则依据律法对审讯结果进行复核和判决。
整体含义
“鞫谳”合称表示古代司法中“审讯”与“定罪”两个关键环节,尤其体现在宋代“鞫谳分司”制度中。该制度将审讯与判决权分立,由不同官员负责,旨在防止冤案、制约司法权力(如《宋史·职官志》记载的“狱司推鞫,法司检断”)。
应用背景
这一概念常见于宋元法制史,例如《洗冤集录》等文献中,反映了古代对司法公正的追求。现代研究中,“鞫谳分司”常被类比为“审判分离”的早期雏形。
《鞫谳》(jù yàn)是一个汉字词语,意为审讯、刑讯。通俗来讲,可以理解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和强制讯问,以获取证据或真相。
《鞫谳》的部首是“革”(gé),同时也是康熙字典中的偏旁部首。它的笔画数为24画。
《鞫谳》一词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法律制度,它出现在《汉书·律历志》中,描述的是当时刑法中审判犯人的程序和方法。
《鞫谳》的繁体字为「鞫諼」,它在传统中文书写中仍然被广泛使用。
在古代汉字书写中,鞫的形态与现代相似,谳的古字形为「*ヱ斤」,较为复杂。随着汉字简化改革的进行,简化字“让”取代了谳的旧字形「*ヱ斤」。
1. 严肃的法庭上,法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鞫谳,以保障正义。
2. 在古代,鞫谳往往采用酷刑来逼供,现代刑法已经废除了这种残酷的手段。
审鞫(shěn jù):审讯、审判犯人的意思。
谳狱(yàn yù):刑讯,特指在法庭上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和讯问。
审问(shěn wèn):指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审查的意思,与鞫谳有相似的意义。
讯问(xùn wèn):对疑犯进行询问以获取证据或真相的意思,与鞫谳有相似的用法。
仁义(rén yì):指人们对于他人的宽容、慈爱和善意的态度,与鞫谳的严厉和追究相反。
宽大(kuān dà):指对犯罪分子在判决和惩罚上给予宽容、温和的态度,与鞫谳的严格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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