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征集財物以供軍用。《周禮·地官·旅師》“平頒其興積” 漢 鄭玄 注:“縣官徵聚物曰興,今雲軍興是也。”
(2).指戰時的法令制度。《漢書·雋不疑傳》:“﹝ 暴勝之 ﹞以軍興誅不從命者,威振州郡。” 顔師古 注:“有所追捕及行誅罰,皆依興軍之制。”《後漢書·章帝紀》:“有不到者,皆以乏軍興論。” 李賢 注:“軍興而緻闕乏,當死刑也。”
(3).軍事行動的開始。《商君書·墾令》:“而命其商人自給甲兵,使視軍興。” 唐 韓愈 《感春》詩之一:“選壯軍興不為用,坐狂朝論無由陪。”《清史稿·禮志六》:“是時軍興,死事揚烈者踵起。”
"軍興"是漢語中具有曆史語義特征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解析:
一、軍事行動啟動 指戰事爆發或軍隊進入作戰狀态。此義項最早見于《漢書·雋不疑傳》:"暴勝之為直指使者,督課郡國,誅不從命者,以軍興從事。" 此處"軍興"指因戰事需要而采取嚴厲措施。唐宋時期仍沿用此義,如《新唐書·杜讓能傳》載:"方軍興,調發綏徠,書诏日數十。"
二、戰時特殊制度 特指古代戰争狀态下實施的緊急法令體系。據《周禮·夏官·大司馬》鄭玄注:"軍興,謂有師旅之役。" 該制度涵蓋物資征調、人員動員等戰時機制。明代《大學衍義補》詳述:"軍興法,謂急征軍需,嚴行誅求也。"
該詞現代漢語中已退出常用詞彙範疇,主要作為曆史術語存在于文獻研究領域。其語義演變折射出古代軍事制度與社會治理的關聯性特征,具有重要的漢語史研究價值。
“軍興”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解釋:
征集軍用物資
指戰時征收財物以供應軍隊需求。例如《周禮·地官·旅師》鄭玄注提到“縣官徵聚物曰興”,即官府按制度征調物資。例句:
“東事孔棘,有司惟顧軍興,征督如故”(《查字典》例句)。
戰時法令制度
特指戰争時期施行的特殊法規,違反者可能面臨嚴懲。如《漢書·雋不疑傳》記載“以軍興誅不從命者”,顔師古注解釋為“依興軍之制”執行法令。
軍事行動啟動
字面指戰争開始,引申為戰役或大規模軍事調動。例如《後漢書·章帝紀》中“乏軍興論”即延誤軍事行動需治罪。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補充了“軍隊興旺”的引申義,形容國家軍力強盛。但此用法未見于古代權威文獻,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擴展解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古代用法,可查閱《周禮》《漢書》等原始文獻。
飽參布袋裡老鴉誠節簇酒倒産道貌丢撇洞霄祠多昬阇提花腹胪負藝宮燭分煙國禮橫穿火院家私降號驕怠噭嘑桀竪雞廉精一機勇積治軍律枯龍例如鸬鷀瘟落井投石毛利率冒絮黏恡繳繞弄狎糯麥女隸潘河陽破啞遷賞牷牲阙轶衽扱囊括榮施殺雞扯脖山斤聖姑師儒四柱縮攏天阃為民除害無幹浄悟捷無胫而行侮手瑕痕閑翫閑吟小祠小打小鬧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