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民除害
指為百姓鏟除禍患,消除危害社會安甯的禍根。該成語強調以集體利益為核心,通過消除公害維護民衆的安定生活,蘊含強烈的正義性與社會責任感。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為”表示目的(替、給),“民”指百姓群體。二字組合體現行動的服務對象是人民大衆。
“除”即清除、鏟除;“害”泛指禍患、災害,如暴政、惡勢力、自然災害等。此部分強調行動的針對性——消除危害源。
整體構成目的明确的動賓結構,直指“替人民消除禍害”的核心含義。
正義性與道德高度
該詞蘊含儒家“仁政”思想,如《孟子·梁惠王上》主張“保民而王”,将維護民衆利益視為執政根基。除害行為被賦予“替天行道”的道德正當性,常見于歌頌清官、俠客的文學作品中。
集體主義價值觀
“害”的認定始終以群體福祉為标準。如《漢語大詞典》釋例強調,所除之害需具備公共危害性(如《史記》載西門豹治邺“除巫蠱之害”),而非個人恩怨。
行動者的責任意識
隱含對能力者(如官吏、英雄)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的期待。《說文解字注》釋“除”為“去其舊也”,暗示需主動破除積弊,而非被動應對。
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反腐倡廉等,均體現政府“為民除害”的治理目标。
影視作品中正義角色對抗黑惡勢力(如《狂飙》中安欣對抗黑社會),延續該成語的俠義精神。
亦用于稱贊消除公害的個體行為,如舉報環境污染企業、清除社區安全隱患等。
文化注腳
該成語最早可溯至《三國志·蜀書·秦宓傳》:“禹疏江決河,為民除害”,将大禹治水納入“除害”範疇,凸顯其曆史厚度與精神傳承。
“為民除害”是一個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替百姓鏟除禍害,強調保護人民利益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拼音為wèi mín chú hài,意為“替老百姓除去禍害”。“為”表示“替、給”,“除害”指消除禍患。該成語常用于褒義語境,形容為民衆消除威脅或災難的正義行為。
出處與典故
最早出自《三國志·蜀志·秦宓傳》:“禹疏江決河,東注于海,為民除害,生民已來功莫先者。”。另有文獻如漢·陳琳《檄吳将校部曲文》也提及類似用法。
用法與結構
近義詞與反義詞
應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曆史人物、政府行為或英雄事迹,如《老殘遊記》中“自然以為民除害為主”,或現代語境中打擊犯罪、治理災害等。
這一成語體現了傳統文化中對“利民”價值觀的推崇,需注意使用時需符合褒義語境,避免誤用為中性或負面表達。更多用例可參考《三國志》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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